张家堡片区城市公共空间更新与功能提升工程-轨道交通站场与周边市政道路出行系统一体化改造提升工程及相关工程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陕西
-西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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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堡片区城市公共空间更新与功能提升工程-轨道交通站场与周边市政道路出行系统一体化改造提升工程及相关工程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招标编号:E6101003506AdzbGeYVG)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西安市
一、招标条件
本张家堡片区城市公共空间更新与功能提升工程-轨道交通站场与周边市政道路出行系统一体化改造提升工程及相关工程工程总承包(EPC)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00%,招标人为西安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工程规模:张家堡片区城市公共空间更新与功能提升工程-轨道交通站场与周边市政道路出行系统一体化改造提升工程及相关工程位于未央路和凤城八路相交处的张家堡广场内,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张家堡环岛联通道路改造、轨道交通站场设施改造及相关工程。招标范围:标段名称:张家堡片区城市公共空间更新与功能提升工程-轨道交通站场与周边市政道路出行系统一体化改造提升工程及相关工程工程总承包(EPC),本项目采用EPC总承包,包含但不限于张家堡环岛联通道路改造、轨道交通站场设施改造及相关工程的设计、专题、前期工程、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材料设施设备采购、相关协调、验收、工程交付、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与项目相关的一切内容,具体招标范围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张家堡片区城市公共空间更新与功能提升工程-轨道交通站场与周边市政道路出行系统一体化改造提升工程及相关工程工程总承包(EPC);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张家堡片区城市公共空间更新与功能提升工程-轨道交通站场与周边市政道路出行系统一体化改造提升工程及相关工程工程总承包(EPC))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标段名称:张家堡片区城市公共空间更新与功能提升工程-轨道交通站场与周边市政道路出行系统一体化改造提升工程及相关工程工程总承包(EPC),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与【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与【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与【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与【市政行业(燃气、轨道交通除外)甲级】及以上与【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注册建造师一级】及以上执业资格,证书须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在全国范围内无在建工程(拟派项目经理与本项目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但须同时满足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3.2 标段名称:张家堡片区城市公共空间更新与功能提升工程-轨道交通站场与周边市政道路出行系统一体化改造提升工程及相关工程工程总承包(EPC),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牵头方及成员总数不超过4 个,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人须明确牵头方,联合体牵头方代表联合体各方办理本项目招投标活动过程中的一切事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投标人须满足“3.4 其他要求”第3.4.1、3.4.3、.4.5、3.4.6 条要求。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其他要求:
3.4.1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3.4.2 独立投标人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A.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B.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与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资质;
C.市政行业(燃气、轨道交通除外)甲级与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资质。
施工资质: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3 联合体投标人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
A.承担市政工程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轨道交通除外)甲级资质;B.承担建筑工程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
计乙级资质;
施工资质:
A.承担市政工程施工任务的联合体牵头方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B.承担建筑工程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4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项目经理(若为联合体投标,应为联合体牵头方人员):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证书须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在全国范围内无在建工程(拟派项目经理与本项目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但须同时满足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建筑师一级或注册结构师一级及以上执业资格,证书须在投标人单位注册;
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须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在全国范围内无在建工程;
3.4.5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未处于被取消或被暂停投标资格,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3.4.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5-29 18:00附件下载
张家堡片区城市公共空间更新与功能提升工程-轨道交通站场与周边市政道路出行系统一体化改造提升工程及相关工程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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