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分公司租赁无人驾驶配送车项目招标公告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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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分公司租赁无人驾驶配送车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ZS-QCED-H-2025-100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分公司租赁无人驾驶配送车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分公司租赁无人驾驶配送车项目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分公司租赁无人驾驶配送车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分公司租赁无人驾驶配送车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2投标人须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有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且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体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有效的证明文件和体现“注册资金”金额的有效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4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所供货物及服务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5投标人没有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的相关证明截图;
3.6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相关证明截图;
3.7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记录截图;
28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
产状态:
3.9投标人与邮政有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10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3.11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监事、股东等有交叉或存在互相任职关系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3被中国政府采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以及内蒙古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3.14投标人提供在承租期间的无人驾驶配送车已投保车损等商业保险;
3.15投标人提供在鄂尔多斯市有办公场所或分支机构、售后服务场所及服务人员:
3.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的投标,本项目中标供应商不得分包、转包。
本项目不充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5-28 17:00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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