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管理及110联动经费-社会服务项目结果公告(采购包1)
福建
一、项目编号:[350201]ZK[GK]2025008
二、项目名称:城市道路管理及110联动经费-社会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需解锁 |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漳华中路489号荣成花园7幢1603室 | 4,680,000.00元 | 96.18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城市道路管理及110联动经费-社会服务项目):
服务类(需解锁)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报价明细内容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1-1 | 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服务 | 城市道路管理及110联动经费 | 城市道路管理及110联动经费-社会服务项目 | 完全满足响应招标服务范围 | 完全满足响应招标服务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 项 | 完全满足响应招标服务标准 | 4,680,00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杨力 |
|---|---|
| 评审专家: | 蒋慧玲 、 吴姗艺 、 阮海波 、 朱亮华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以采购包的中标金额为基数,100万元(含)以下按1.5%;100万元-500万元的部分按0.8%;500万元-1000万元的部分按0.45%,1000万元-5000万元的部分按0.25%,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后收取。中标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符合中小企业政策规定且资料提供完整的企业,中标后可享受服务费下浮10%的优惠。
2.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中标供应商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
3.中标服务费账号: 开户名:需解锁厦门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湖里支行。 账号:3515 0198 0501 0000 1510。
4.代理服务费事宜联系人:李先生需解锁
5.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最终无法承接项目的,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城市道路管理及110联动经费-社会服务项目:3.9996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所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 厦门市市政工程中心
地址: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光路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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