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2025年铁塔拆除回收项目询比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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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2025 年铁塔拆除回收项目询比公告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2025 年铁塔拆除回收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2025 年铁塔拆除回收项目、BJCG-HBTTBX2505095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1.5 采购项目概况: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2025 年铁塔拆除回收项目。
1.6 标段划分:不划分
1.7 成交单位数量及成交份额:3 家、实施地域及成交份额如下:
| 序号 | 综合排名 | 实施地域 | 预估处置收入 (含税,元) | 预估成交份额 |
| 1 | 第1名 | 保定、承德、廊坊、石家庄 | 563813. 49 | 45. 80% |
| 2 | 第2名 | 邯郸、雄安、衡水、邢台、张家口 | 378791. 96 | 30. 77% |
| 3 | 第3名 | 沧州、秦皇岛、唐山 | 288451.93 | 23. 43% |
| 合计 | 1231057. 38 100% | |||
1.8 限价要求:本项目设置不含税回收单价最低限价和工费报价折扣最高限价。
①不含税回收单价最低限价:以铁塔总部发布的 2025 年第二季度报废物资估值清单“铁塔及其钢材类辅材”推荐不含税单价 1769.91(元/吨)作为各种旧塔材的不含税回收单价最低限价,供应商报价低于最低限价要求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②工费报价折扣最高限价:供应商以工费单价(不含税)为基准进行折扣报价,最高限价折扣为 100%,供应商报价折扣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各类塔型的工费单价(不含税)如下:
| 序 号 | 项目类别 | 单位 | 工费单价 (不含税) | 备注 |
| 1 | 单管塔、非单管大塔拆除 | 元/吨 | 1513.82 | 包含搬运费(拆除作业的搬运距离不超出站 点所属地市区域范围),不含山区二次搬运 费。 |
| 2 | 小型塔拆除 | 元/站 | 996.59 | 包含搬运费(拆除作业的搬运距离不超出站 点所属地市区域范围),不含山区二次搬运 费。 |
| 3 | 单管塔、非单管大塔山区二次 | 元/站 | 2947. 58 | 山区二次搬运费的计取原则为:运输工具(含 |
| 搬运费100-300米 | 轮式车辆、履带式车辆、牲畜、船舶、电梯 等)可到达施工地点100米范围内的不计; 运输工具可到达最近处至站点直线距离为单 站总倒运运距。 | |||
| 4 | 单管塔、非单管大塔山区二次 搬运费300-500米(含) | 元/站 | 3741.7 | |
| 5 | 单管塔、非单管大塔山区二次 搬运费500米(不含)以上 | 元/站 | 4535.83 | |
| 6 | 小型塔山区二次搬运费100米 (不含)以上 | 元/站 | 2112.44 运距100米以下不计取 |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为河北铁塔 12 个地市分公司采购 2025 年旧塔材拆除及旧塔材回收处置服务,拆除回收指:施工单位根据铁塔公司要求,将铁塔拆除并现场回收相关塔材,不入铁塔公司库房。全省 2025 年预计拆除回收旧塔材总数量约 1206 站,总重量约 4686.7 吨,预计处置收入约 123.11 万元(含税)。各地市 2025 年预估拆除处置数量和重量如下:
| 序号 | 地市 | 单管塔 | 非单管大塔 | 小型塔 | 分项合计 | ||||
| 数量 | 重量 | 数量 | 重量 | 数量 | 重量 | 数量 | 重量 | ||
| (站) | (吨) | (站) | (吨) | (站) | (吨) | (站) | (吨) | ||
| 1 | 保定 | 25 | 220 | 65 | 500 | 30 | 10 | 120 | 730 |
| 2 | 沧州 | 25 | 150 | 42 | 400 | 21 | 2.2 | 88 | 552.2 |
| 3 | 承德 | 2 | 12 | 20 | 200 | 30 | 6 | 52 | 218 |
| 4 | 邯郸 | 2 | 20 | 18 | 216 | 40 | 40 | 60 | 276 |
| 5 | 雄安 | 3 | 30 | 5 | 40 | 2 | 2. 4 | 10 | 72. 4 |
| 6 | 衡水 | 16 | 176 | 11 | 143 | 24 | 48 | 51 | 367 |
| 7 | 廊坊 | 10 | 40 | 15 | 75 | 20 | 40 | 45 | 155 |
| 8 | 秦皇岛 | 7 | 46.23 | 9 | 78.93 | 26 | 5.17 | 42 | 130. 33 |
| 9 | 石家庄 | 50 | 400 | 62 | 600 | 400 | 200 | 512 | 1200 |
| 10 | 唐山 | 35 | 163.82 | 33 | 320.21 | 24 | 9. 11 | 92 | 493.14 |
| 11 12 | 邢台 张家口 | 4 6 | 49.61 59 | 22 15 | 206.62 150 | 2 | 1.4 | 28 | 257.63 |
| 合计 | 185 | 1366. 66 | 317 | 2929. 76 | 85 704 | 26 390. 28 | 106 1206 | 235 4686. 7 | |
注:上述预估拆除回收数量仅供参考,预估数量不作为后期成交后承诺交付的数量。最终交付的数量以各地市实际订单为准。
2.2 合同类型:框架协议+订单。
2.3 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盖章之日起 1 年。
2.4 项目地点:河北省
2.5 报价要求:
2.5.1 本项目报价分为 2 部分,分别为不含税回收单价和工费报价折扣,不含税回收单价通过联动机制确定,工费价格在合同期内不予调整。
2.5.2 不含税回收单价具体联动机制如下:合同签订生效后,当采购人按批次发出《拆除回收订单》时,不含税回收单价与《拆除回收订单》发出时中国铁塔当季发布的报废物资估值清单中“铁塔及其钢材类辅材”推荐不含税单价联动。当季不含税回收单价以波动幅度 5%为限进行联动调整,联动价格每季度调整一次。当前季度估值清单中“铁塔及其钢材类辅材”推荐不含税单价波动幅度小于 5%时,不含税回收单价保持不变;当前季度估值清单中“铁塔及其钢材类辅材”推荐不含税单价波动幅度大于或等于基准价格5%时,不含税回收单价随此波动幅度值进行调高或调低。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基准价:不含税单价 1769.91 元/吨;
波动幅度值=(当前季度估值清单中“铁塔及其钢材类辅材”推荐不含税单价-基准价)/基准价*100%,四舍五入保留 2 位小数。
当波动幅度值<±5%时:不含税回收单价=响应文件报价表中各种塔型的不含税回收单价
当波动幅度值≥±5%时:不含税回收单价=响应文件报价表中各种塔型的不含税回收单价*(1+波动幅度值),四舍五入保留 2 位小数。
2.6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满足询比文件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3.1.1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
3.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
3.1.3 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
3.1.4 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
3.1.5 同类业绩要求:
供应商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须至少具备 1 份(1 个单项合同或 1 个框架协议)铁塔拆除或铁塔新建业绩。
3.1.6 供应商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注:已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
规定换发或颁发的同等或以上资质证书,按照相应政策调整文件认定企业资质。
3.1.7 供应商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8 本项目人员要求如下:
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 证)
1 人,证明文件: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 证)扫描件即可。
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人员 | 人员 数量 | 同时具备并提供以下资料扫描件 |
| 项目负责人 | 1人 | 1、身份证; 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供应商为该人员缴纳的自2024年1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中任意1个月社保证明(社保证明上必须有社保机构章 且体现缴纳方为供应商)。 |
| 专职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 | 1人 | 1、身份证; 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供应商为该人员缴纳的自 2024 年1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中任意1个月社保证明(社保证明上必须有社保机构章 且体现缴纳方为供应商)。 |
施工人员:供应商须为本项目配置 5 组施工队伍,每组施工队伍要求如下:
| 人员 | 人员 数量 | 同时具备并提供以下资料扫描件 |
| 专职安全员 | 1人 | 1、身份证; 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供应商为该人员缴纳的自 2024 年1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中任意1个月社保证明(社保证明上必须有社保机构章 |
| 登高人员 | 1人 | 且体现缴纳方为供应商)。 1、身份证; 2、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证,操作项目为高处安装、维 |
| 其他施工人员 | 1人 | 护、拆除作业。 1、身份证。 |
注:供应商为本项目拟派的所有人员不得兼职其他岗位,否则涉及人员视为无效人员。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6)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7)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为全国/河北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列入【施工或物资处置】“中国铁塔【全国级或公司级/河北省级】供应商黑名单”,且在有效期范围内的。(11)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供应商分级评价中被判定为【施工或物资处置】淘汰供应商(D 级),且处于禁止参与中国铁塔全国或河北省范围该产品类别新的采购活动有效期内的;(12)根据《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规范》,因存在一般负面行为而被判定为禁止合作情形,且处于禁止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有效期内的;(13)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到事故责任认定报告出具期间,禁止涉事供应商参与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地(所属地市)对应品类新项目的采购活动。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3.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询比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5-26 23:59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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