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西矿业单县能源煤场作业车辆维修服务谈判采购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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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采购公告
本项目已经采购人批准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征集供应商参加本次项目的竞争性谈判采购。具体内容如下:
1.采购范围及要求
1.1.项目概况:单县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煤场铲车、自卸车等作业车辆日常工作量大、作业环境差,造成车辆故障率较高,需严格按照周期进行维护保养,并对易出现故障的传动系统、液压系统、刹车制动系统及轮胎、铲斗等磨损件进行维修,以保证车辆正常运行。
1.2.采购范围:1.严格按周期进行车辆保养,空气滤芯每年更换4 次,柴油滤芯机油滤芯、空调滤芯每年更换2 次,机油、变速箱油每年更换2 次,前后桥齿轮油、液压油、防冻液每年更换1 次。2.对出现故障的传动系统液压系统、刹车系统及轮胎、铲斗等磨损件进行维修,对车辆后视镜、车灯、喇叭、各类保护和报警等安全设施进行维护,对车架、车厢等进行维护,确保完好,保证车辆安全正常运行。
1.3.实施地点:山东省菏泽市单县李田楼镇单县能源有限公司厂区内
1.4.质量/服务标准:详见《单县能源煤场作业车辆维修技术规格书》。
1.5.计划工期/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 日内完成。
1.6.最高限价:5.9 万元(含税,税率13%)
1.7.结算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银行承兑或电汇,届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结算方式:固定总价
完成合同规定维修项目,经验收合格后60 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70%,年底完成合同规定周期性维护保养项目,经验收合格后60 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20%,剩余合同金额的10%为质保金,质保期满且没有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支付剩余10%的质保金。
谈判采购文件中提到的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为更加直观的说明相应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供应商应当选择高于或相当于所列品牌或型号的技术标准的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2.供应商具备工程车辆维修资质的4S 店、服务站或维修厂,具有煤场作业车辆维修服务能力;
2.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4.供应商需具备相应的财务风险承担能力,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 2021-2023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原件彩色扫描件。
2.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6.未曾与山东能源及权属单位发生过合同违约及信用异常的行为或事项;
2.7.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采购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3.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5-27 17:00附件下载
鲁西矿业单县能源煤场作业车辆维修服务谈判采购项目谈判采购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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