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随州市分公司车辆维保项目(重新招标)(标包1二次))招标公告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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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随州市分公司车辆维保项目(重新招标)(标包1 二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随州市分公司车辆维保项目(重新招标)(标包1 二次),招标编号:ZTF10048894700023,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随州市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随州市分公司车辆维保项目(重新招标)(标包1 二次)
1.2 项目内容:本项目为全市邮政生产车辆维修保养服务和经营保障用车维保服务。
1.3 采购预算:16.5228 万元(含税)。
1.4最高限价:本项目各标包均为包工包料价格,折扣率均设置最高限价95%,投标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5 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1 个标包。具体划分如下表:
| 标包号 | 标包内容 | 标包预算 |
| 1 | 广水车辆维保 | 16.5228万元(含税) |
1.6 服务期限:采购结果有效期三年,合同期第一次两年签,合同期满后对供应商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优秀的可以续签第三年合同。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或者其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2、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政府采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湖北省分公司列入黑名
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
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4、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存在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
投标。
5、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4)财产被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情形的;(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投标人资格的,或中标/成交后不签订合同的;近三年内有重大质量及安全事故发生、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6、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分包。
3.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评标现场由评标委员会在详细评审前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资格条件和审查标准对投标人进行初步评审,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才能进入详细评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5-26 17:00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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