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冈县芦河镇人民政府芦河镇保国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黑龙江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31223]HYGCGL[CS]20250001
项目名称:芦河镇保国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65,998.69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芦河镇保国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865,998.69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1 | 其他市政公用设施施工 | 芦河镇保国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865,998.69 | -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芦河镇保国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芦河镇保国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供应商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已按照建市【2020】94号文件更换资质证书的,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无在建项目,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负责人需提供在本企业缴纳的至投标截止日连续3个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2025年03月-2025年05月)。 4.供应商拟派项目管理机构配置要求:供应商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供应商应根据项目管理需要或采购人要求增加相应岗位或人员,需提供承诺,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6-03 09: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