莘县人民医院实验室建设相关设备租赁服务等采购项目(包三二次)招标公告
山东
莘县人民医院实验室建设相关设备租赁服务等采购项目 (包三二次)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莘县人民医院实验室建设相关设备租赁服务等采购项目 ( 包三二次 ) 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 06 月 10 日 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XSXQTCG-2025-027
项目名称:莘县人民医院实验室建设相关设备租赁服务等采购项目 ( 包三二次 )
单价控制价(单价合计):包三: 2000元;
最高限价:单价控制价(单价合计):包三: 2000元;
采购需求:
| 包号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单价预算 /单价控制价(单价合计限价)(元) |
|---|---|---|---|
| 3 | 全自动凝血分析仪等设备租赁服务 | 详见招标文件 | 2000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本项目监督单位:莘县卫生健康局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若投标人为生产商应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第一类医疗器械需提供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第一类医疗器械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一类医疗器械无需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若投标人为代理商应具备:生产商的医疗器械注册证(第一类医疗器械需提供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生产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第一类医疗器械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代理商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一类医疗器械无需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在其住所或者生产地址销售其注册、备案的医疗器械,无需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者备案,但应当符合规定的经营条件;在其他场所贮存并销售医疗器械的,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者备案。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5-27 17: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