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贺兰山汝箕沟太西煤火区安全与生态治理项目一期工程(北一和北三火区)土方外购招标公告
宁夏
-石嘴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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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贺兰山汝箕沟太西煤火区安全与生态治理项目一期工程(北一和北三火区)土方外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贺兰山汝箕沟太西煤火区安全与生态治理项目一期工程(北一和北三火区)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能源(管理)审发〔2025〕8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土方外购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宁夏贺兰山汝箕沟太西煤火区安全与生态治理项目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北部,贺兰山中段的山间腹地中的白芨沟煤矿、原大峰煤矿、原大石头煤矿、原汝箕沟煤矿和二道岭井田范围内,距石嘴山市西北方向直线距离23km,行政区划属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大武口区管辖。一期工程包括北一、北三火区,北一火区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 106°08′40″,北纬 39°06′24″,北三火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 106°09’27”,北纬 39°06’36”。包兰铁路从火区经过,白芨沟至大武口公里与109、110国道、县208道连通,交通方便。
2.2建设地点:石嘴山市大武口区白芨沟煤矿北部,距离石嘴山市西北方向直线距离 23km。
2.3招标范围:宁夏贺兰山汝箕沟太西煤火区安全与生态治理项目一期工程(北一和北三火区)土方外购,约110万吨,具体以实际需求量为准。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全面结束时止。
2.5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投标人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开标当日由招标人委托的代理机构统一查询。
“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方可参与投标,附查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5-30 23:59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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