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城西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巩固提升和国家环境健康管理试点工作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青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圣弘建设公招(服务)2025-001
项目名称: 西宁市城西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巩固提升和国家环境健康管理试点工作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 5250000
最高限价(元): /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西宁市城西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巩固提升和国家环境健康管理试点工作服务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525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城西区于2023年成功获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2024年被确定纳入国家环境健康管理试点名单。按照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和国家环境健康管理试点的相关要求,2025-2027年,城西区需要持续巩固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成果,逐年更新相关指标数据、报送年度工作进展;摸清城西区环境健康风险源,构建评估方法,开展环境健康监测、调查与风险评估,编制风险因素清单,发布环境空气质量健康指数,开展风险源分区分级、绘制环境健康风险地图,制定环境健康风险差异化监测方案和管控策略,开展环境健康素养调查,持续开展环境健康科普、宣传,总结经验试点经验和做法,完成试点工作总结报告等。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包 1,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三年服务期满结束,服务期间按技术和服务要求中明确的时间节点及时完成相关工作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包1: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5-26 23:59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