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委市政府机关服务中心市党政机关各办公区零星维修养护服务采购(2025年新招标)招标公告
黑龙江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30101]YJZD[GK]20250003
项目名称:市党政机关各办公区零星维修养护服务采购(2025年新招标)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0,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市党政机关各办公区零星维修养护服务采购(2025年新招标)1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 1,00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1 | 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 | 零星维修服务-标段一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000,000.00 | -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执行“1+1+1”合同模式,合同一年按签订之日起 12 个月计算,服务期满一年达到用户满意程度后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采购人根据合同约定对其服务质量、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绩效考评情况,一年一签政府采购合同;第二年或第三年项目预算变动幅度不超过第一年的10%,续约后合同总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含);中标供应商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出现服务质量问题和违约问题,甲方有权终止不再续签合同。
合同包2(市党政机关各办公区零星维修养护服务采购(2025年新招标)2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 1,00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2-1 | 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 | 零星维修服务-标段二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000,000.00 | -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执行“1+1+1”合同模式,合同一年按签订之日起 12 个月计算,服务期满一年达到用户满意程度后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采购人根据合同约定对其服务质量、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绩效考评情况,一年一签政府采购合同;第二年或第三年项目预算变动幅度不超过第一年的10%,续约后合同总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含);中标供应商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出现服务质量问题和违约问题,甲方有权终止不再续签合同。
合同包3(市党政机关各办公区零星维修养护服务采购(2025年新招标)3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 1,00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3-1 | 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 | 零星维修服务-标段三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000,000.00 | -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执行“1+1+1”合同模式,合同一年按签订之日起 12 个月计算,服务期满一年达到用户满意程度后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采购人根据合同约定对其服务质量、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绩效考评情况,一年一签政府采购合同;第二年或第三年项目预算变动幅度不超过第一年的10%,续约后合同总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含);中标供应商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出现服务质量问题和违约问题,甲方有权终止不再续签合同。
合同包4(市党政机关各办公区零星维修养护服务采购(2025年新招标)4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 1,00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4-1 | 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 | 零星维修服务-标段四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000,000.00 | -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执行“1+1+1”合同模式,合同一年按签订之日起 12 个月计算,服务期满一年达到用户满意程度后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采购人根据合同约定对其服务质量、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绩效考评情况,一年一签政府采购合同;第二年或第三年项目预算变动幅度不超过第一年的10%,续约后合同总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含);中标供应商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出现服务质量问题和违约问题,甲方有权终止不再续签合同。
合同包5(市党政机关各办公区零星维修养护服务采购(2025年新招标)5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 1,00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5-1 | 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 | 零星维修服务-标段五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000,000.00 | -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执行“1+1+1”合同模式,合同一年按签订之日起 12 个月计算,服务期满一年达到用户满意程度后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采购人根据合同约定对其服务质量、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绩效考评情况,一年一签政府采购合同;第二年或第三年项目预算变动幅度不超过第一年的10%,续约后合同总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含);中标供应商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出现服务质量问题和违约问题,甲方有权终止不再续签合同。
合同包6(市党政机关各办公区零星维修养护服务采购(2025年新招标)6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 1,00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6-1 | 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 | 零星维修服务-标段六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000,000.00 | -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执行“1+1+1”合同模式,合同一年按签订之日起 12 个月计算,服务期满一年达到用户满意程度后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采购人根据合同约定对其服务质量、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绩效考评情况,一年一签政府采购合同;第二年或第三年项目预算变动幅度不超过第一年的10%,续约后合同总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含);中标供应商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出现服务质量问题和违约问题,甲方有权终止不再续签合同。
合同包7(市党政机关各办公区零星维修养护服务采购(2025年新招标)7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 1,00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7-1 | 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 | 零星维修服务-标段七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000,000.00 | -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执行“1+1+1”合同模式,合同一年按签订之日起 12 个月计算,服务期满一年达到用户满意程度后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采购人根据合同约定对其服务质量、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绩效考评情况,一年一签政府采购合同;第二年或第三年项目预算变动幅度不超过第一年的10%,续约后合同总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含);中标供应商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出现服务质量问题和违约问题,甲方有权终止不再续签合同。
合同包8(市党政机关各办公区零星维修养护服务采购(2025年新招标)8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 1,00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8-1 | 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 | 零星维修服务-标段八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000,000.00 | -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执行“1+1+1”合同模式,合同一年按签订之日起 12 个月计算,服务期满一年达到用户满意程度后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采购人根据合同约定对其服务质量、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绩效考评情况,一年一签政府采购合同;第二年或第三年项目预算变动幅度不超过第一年的10%,续约后合同总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含);中标供应商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出现服务质量问题和违约问题,甲方有权终止不再续签合同。
合同包9(市党政机关各办公区零星维修养护服务采购(2025年新招标)9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 1,00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9-1 | 安保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 | 零星维修服务-标段九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000,000.00 | -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执行“1+1+1”合同模式,合同一年按签订之日起 12 个月计算,服务期满一年达到用户满意程度后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采购人根据合同约定对其服务质量、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绩效考评情况,一年一签政府采购合同;第二年或第三年项目预算变动幅度不超过第一年的10%,续约后合同总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含);中标供应商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出现服务质量问题和违约问题,甲方有权终止不再续签合同。
合同包10(市党政机关各办公区零星维修养护服务采购(2025年新招标)10包):
合同包预算金额: 1,00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0-1 | 空调维修和保养服务 | 零星维修服务-标段十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000,000.00 | -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执行“1+1+1”合同模式,合同一年按签订之日起 12 个月计算,服务期满一年达到用户满意程度后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采购人根据合同约定对其服务质量、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绩效考评情况,一年一签政府采购合同;第二年或第三年项目预算变动幅度不超过第一年的10%,续约后合同总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含);中标供应商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出现服务质量问题和违约问题,甲方有权终止不再续签合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市党政机关各办公区零星维修养护服务采购(2025年新招标)1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合同包2(市党政机关各办公区零星维修养护服务采购(2025年新招标)2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合同包3(市党政机关各办公区零星维修养护服务采购(2025年新招标)3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合同包4(市党政机关各办公区零星维修养护服务采购(2025年新招标)4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合同包5(市党政机关各办公区零星维修养护服务采购(2025年新招标)5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合同包6(市党政机关各办公区零星维修养护服务采购(2025年新招标)6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合同包7(市党政机关各办公区零星维修养护服务采购(2025年新招标)7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合同包8(市党政机关各办公区零星维修养护服务采购(2025年新招标)8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合同包9(市党政机关各办公区零星维修养护服务采购(2025年新招标)9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合同包10(市党政机关各办公区零星维修养护服务采购(2025年新招标)10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市党政机关各办公区零星维修养护服务采购(2025年新招标)1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和法人签字,格式自拟)。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5年2月-2025年4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的有效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证明材料)。
(3)供应商拟派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规〔2023〕2号)文件的要求,不得低于规定的配备标准(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和法人签字,格式自拟)。
合同包2(市党政机关各办公区零星维修养护服务采购(2025年新招标)2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和法人签字,格式自拟)。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5年2月-2025年4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的有效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证明材料)。
(3)供应商拟派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规〔2023〕2号)文件的要求,不得低于规定的配备标准(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和法人签字,格式自拟)。
合同包3(市党政机关各办公区零星维修养护服务采购(2025年新招标)3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和法人签字,格式自拟)。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5年2月-2025年4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的有效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证明材料)。
(3)供应商拟派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规〔2023〕2号)文件的要求,不得低于规定的配备标准(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和法人签字,格式自拟)。
合同包4(市党政机关各办公区零星维修养护服务采购(2025年新招标)4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和法人签字,格式自拟)。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5年2月-2025年4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的有效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证明材料)。
(3)供应商拟派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规〔2023〕2号)文件的要求,不得低于规定的配备标准(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和法人签字,格式自拟)。
合同包5(市党政机关各办公区零星维修养护服务采购(2025年新招标)5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和法人签字,格式自拟)。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5年2月-2025年4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的有效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证明材料)。
(3)供应商拟派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规〔2023〕2号)文件的要求,不得低于规定的配备标准(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和法人签字,格式自拟)。
合同包6(市党政机关各办公区零星维修养护服务采购(2025年新招标)6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和法人签字,格式自拟)。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5年2月-2025年4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的有效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证明材料)。
(3)供应商拟派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规〔2023〕2号)文件的要求,不得低于规定的配备标准(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和法人签字,格式自拟)。
合同包7(市党政机关各办公区零星维修养护服务采购(2025年新招标)7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和法人签字,格式自拟)。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5年2月-2025年4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的有效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证明材料)。
(3)供应商拟派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规〔2023〕2号)文件的要求,不得低于规定的配备标准(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和法人签字,格式自拟)。
合同包8(市党政机关各办公区零星维修养护服务采购(2025年新招标)8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和法人签字,格式自拟)。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5年2月-2025年4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的有效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证明材料)。
(3)供应商拟派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规〔2023〕2号)文件的要求,不得低于规定的配备标准(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和法人签字,格式自拟)。
合同包9(市党政机关各办公区零星维修养护服务采购(2025年新招标)9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和法人签字,格式自拟)。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5年2月-2025年4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的有效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证明材料)。
(3)供应商拟派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规〔2023〕2号)文件的要求,不得低于规定的配备标准(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和法人签字,格式自拟)。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5-26 16:3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