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商州区三小食品及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HZ-2025-010
项目名称:2025年商州区“三小”食品及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23,4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5年商州区“三小”食品监督抽检):
合同包预算金额: 295,85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295,85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1 |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 2025年商州区“三小”食品监督抽检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295,850.00 | 295,850.00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包2(2025年商州区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
合同包预算金额: 227,55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227,55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2-1 |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 2025年商州区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227,550.00 | 227,550.00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详见采购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5年商州区“三小”食品监督抽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3)《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31 号);14)《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地方预算单位做好2023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财办库〔2023〕45 号);15)《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扩大政府采购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16)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2(2025年商州区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3)《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31 号);14)《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地方预算单位做好2023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财办库〔2023〕45 号);15)《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扩大政府采购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 16)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5年商州区“三小”食品监督抽检)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供应商须提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附表包含食品)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CATL;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三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供应商2023或2024年度经注册会计师签署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三表”及附注),或者提供其投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证明(基本账户存款信息);
(6)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9)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名单。
合同包2(2025年商州区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供应商须提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附表包含食品)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CATL;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三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供应商2023或2024年度经注册会计师签署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三表”及附注),或者提供其投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证明(基本账户存款信息);
(6)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9)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名单。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5-29 15: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