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第九人民医院病房改造和能力提升项目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广西
-南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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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第九人民医院病房改造和能力提升项目设计服务招标公告(招标编号:E4501002816024169001)
项目所在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一、招标条件
本南宁市第九人民医院病房改造和能力提升项目设计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70 万元,招标人为南宁市第九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建设总建筑面积33800 平方米,其中病房改造建筑面积12900 平方米,病床由600 改造为318 张,拟将住院大楼、门诊综合大楼多人间病房改造为2~3 人间,改造后减少 282 张病床;新建一栋综合医疗大楼20900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19400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500 平方米),新增床位 282 张。最终以发改部门批复的初步设计内容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已办理“广西建筑市场监管主益理放
云平台”(以下简称:“桂建云”) 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
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 (建筑工程) 专业甲级资质 【备注:招标人应根
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设计单位资质
类别和等级,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 ,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其中,项目
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
3.2 业绩要求: 无要求。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信息以“桂建云”系统上的信息为准。
3.5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服务项目:
标段为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为 中小微 企业、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大型 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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