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北部新区实验学校窗帘设备采购结果公告(采购包1)
福建
一、项目编号:[350902]ZBZX[GK]2025001
二、项目名称:宁德北部新区实验学校窗帘设备采购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价格
---|---|---|--- 需解锁 | 福建省福安市栖云东路151号108D | 1,031,133.91元 | 宁德北部新区实验学校窗帘设备采购(总价):1031133.91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宁德北部新区实验学校窗帘设备采购):
货物类(需解锁)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报价明细内容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金额(元) |
|---|---|---|---|---|---|---|---|---|---|
| 1-1 | 窗帘及类似品 | 宁德北部新区实验学校窗帘设备采购 | 宁德北部新区实验学校窗帘设备采购 | 赛格等 | SG001等 | 1 | 批 | 1,031,133.9100 | 1,031,133.91 |
五、评审专家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吴建斌 |
|---|---|
| 评审专家: | 王云明 、 林雪康 、 陈国星 、 林穗梅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以各采购包的中标金额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部分费率为1.5%,货物类:100-500万元部分费率为1.1%,(招标代理服务费为不含增值税的价格,最终收费金额有招标代理费及相应增值税组成)。2)收取方式:中标人按约定的标准,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以转账等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清。中标服务费以银行转账或现金等付款方式缴纳。 ②服务费汇入账户: 开户名称:需解锁;账号:1需解锁104492;开户行:兴业银行福州西门支行。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宁德北部新区实验学校窗帘设备采购:1.5342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1)供应商潍坊奎文区青莛商贸中心(个体工商户)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资格承诺函,资格性审查结果为不通过 。 ( 2 ) 供应商宁德市东星家具有限公司,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检测报告,技术符合性审查不通过 。 其余供应商资格性 审查 和符合性审查结果均通过。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 宁德市蕉城区教育局
地址: 宁德市蕉城区城南镇青山路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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