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公司青岛电务段2025年段管项目等物资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公司青岛电务段2025年段管项目等物资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JTZB2025YY-142)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公司青岛电务段2025年段管项目等物资采购人为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青岛电务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包件1(青岛北等站信号集中监测系统工控机(车站处理机))、包件2(临淄客等2站机械室信号电缆成端对地电流纳入集中监测系统)、包件3(电源屏应急电源线)、包件4(外锁闭防异物罩)、包件5(青岛检修车间继电器工区加装升降梯)、包件6(仪表维修工区耐压测试仪及电阻箱购置)、包件7(轨道电路疑难故障诊断分析装置购置)、包件8(蓝村西驼峰气动元件测试台更新)、包件9(北斗天馈测试仪、通过式功率计购置)、包件10(便携机车信号发码器购置)、包件11(防水型电缆盒防护罩采购),共11个包件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包件1(青岛北等站信号集中监测系统工控机(车站处理机))、包件2(临淄客等2站机械室信号电缆成端对地电流纳入集中监测系统)、包件3(电源屏应急电源线)、包件4(外锁闭防异物罩)、包件5(青岛检修车间继电器工区加装升降梯)、包件6(仪表维修工区耐压测试仪及电阻箱购置)、包件7(轨道电路疑难故障诊断分析装置购置)、包件8(蓝村西驼峰气动元件测试台更新)、包件9(北斗天馈测试仪、通过式功率计购置)、包件10(便携机车信号发码器购置)、包件11(防水型电缆盒防护罩采购),共11个包件。(投标人可选择一个或多个包件进行报名,所投包件不得拆包。)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1.包件1:信号集中监测系统工控机(车站处理机)生产资格要求:
1.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1.2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投标产品须应用在信号集中监测系统中)或信号集中监测系统近5年内的供货业绩,并提供供货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以及用户出具的履约情况良好的证明材料。
2.包件2:机械室信号电缆成端对地电流纳入集中监测系统生产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2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投标产品须接入信号集中监测系统中)或信号集中监测系统近3年内的供货业绩,并提供供货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以及用户出具的履约情况良好的证明材料。
3.包件3: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3.1制造商须满足:
(1)制造商须具备有效的由国家颁发的投标物资的设备生产企业许可证;
(2)投标物资须具备有效的由相应认证机构出具的产品认证证书;
(3)投标物资须具有近二年内在铁路行业的供货业绩,并提供供货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以及用户出具的履约情况良好的证明材料。
3.2.代理商须满足:
(1)须具有制造商授权书;
(2)所代理的投标物资须满足上述第3.1条的要求。
4.包件4: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4.1制造商须满足:
(1)制造商须具备有效的由国家颁发的投标物资的设备生产企业许可证;
(2)投标物资须具备有效的由相应认证机构出具的产品认证证书;
(3)投标物资须具有近三年内的高速线路(设计时速达到350km/h)供货业绩,并提供供货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以及用户出具的履约情况良好的证明材料。
4.2代理商须满足:
(1)须具有制造商授权书;
(2)所代理的投标物资须满足上述第4.1条的要求。
4.3投标人所投产品的满足现场对应型号设备的安装,且不影响设备正常使用。
5.包件5: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5.1制造商须满足:
(1)制造商须具备有效的由国家颁发的投标物资的设备生产企业许可证;
(2)投标物资须具备有效的由相应认证机构出具的产品认证证书;
(3)投标物资须具有5年(含)以上所投设备相应的制造经验;投标设备须具有CMA或CNAS标志的特种设备相应的第三方权威鉴定机构出具的产品型式试验报告和2020年以来所投设备相应的检验报告。
5.2代理商须满足:
(1)须具有制造商授权书;
(2)所代理的投标物资须满足上述第5.1条的要求。
6.包件6、7: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须满足:
(1)制造商须具备有效的由国家颁发的投标物资的设备生产企业许可证;
(2)投标物资须具备有效的由相应认证机构出具的产品认证证书;
(3)投标物资须具有近三年内的供货业绩,并提供供货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以及用户出具的履约情况良好的证明材料。
(4)投标物资须与既有器材管理系统软件互联互通,并具备对既有测试软件和器材管理软件全新升级能力。
7.包件8: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7.1制造商须满足:
(1)制造商须具备有效的由国家颁发的投标物资的设备生产企业许可证;
(2)投标物资须具备有效的由相应认证机构出具的产品认证证书;
(3)投标物资须具有近5年内国铁集团电务系统的供货业绩,(相应型号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并提供用户对相关技术性能的评价使用报告。
7.2投标物资必须满足驼峰场车辆减速器、电空转辙机等设备气动元件轮修所有参数测试及维修功能。
7.3投标物资测试软件须与既有器材管理系统软件互联互通,并具备对既有测试软件和器材管理软件全新升级能力。
7.4投标人应具有国家颁发的本产品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提供原件)。
8.包件9、10: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8.1制造商须满足:
(1)产品制造厂家须通过ISO 9001:2015和IRIS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投标物资通过CMA、CNAS、CAL认证的计量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功能及性能测试报告。测试报告应能够反映投标产品主要功能和性能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
8.2代理商须满足:
(1)须具有制造商授权书;
(2)所代理的投标物资须满足上述第8.1条的要求。
8.3投标物资须提供近五年内的铁路供货业绩,并提供供货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以及用户出具的履约情况良好的证明材料。
9.包件1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9.1制造商须满足:
(1)制造商须具备有效的由国家颁发的投标物资的设备生产企业许可证;
(2)投标物资须具备有效的由相应认证机构出具的产品认证证书;
(3)投标物资须具有近五年内的供货业绩,并提供供货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以及用户出具的履约情况良好的证明材料。
9.2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具体形状、尺寸根据现场设备进行实际测量制作,电缆盒防护罩必须与现场既有箱盒尺寸完全吻合。
10.包件1-11应满足以下条款:
10.1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状况,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没有处于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0.2投标人不在集团公司及其上级管理机构的信用评价、质量问题通报、供应不良行为被限制使用或处于处罚期的情况。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应无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应在投标文件中出具“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网页截图)
10.3投标文件中承诺:“投标人的自然人股东、出资人或实际控制人不属于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未聘任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担任高级职务、业务代表”,评标时,发现投标人违反前述资格要求和承诺的,应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签订书面合同前,发现中标人违反前述资格要求和承诺的,应取消其中标资格。
10.4投标人应为一般纳税人(货款结算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10.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包件1、2、6、7、8、11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5-20 16:3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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