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师胡杨河市第一中学2025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智慧体育设施设备)竞争性磋商公告
新疆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XJWSZCY2025-015-2
项目名称: 第七师胡杨河市第一中学2025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智慧体育设施设备)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250000
最高限价(元): 250000
简要规格描述: 第七师胡杨河市第一中学2025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智慧体育设施设备)(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 项目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 自合同签订起 15 日历天内完成所有工作内容并通过验收交付使用。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兵财库〔2023〕29号)要求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5)、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
(6)、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合格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的综合能力;
(2)、投标人需提供兵团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3)、本招标项目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4.其他资格要求: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的信用行为:资格审查阶段经查询,未被列入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失 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中之一。如有以上不良信用记录之一的,其响应无效。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5-24 12:3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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