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食品安全指数调查工作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5-05-13中标公示
一、项目编号: 2025(HXD)046
二、项目名称: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食品安全指数调查工作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1 | 需解锁 | 北京市海淀区玲珑路9号院东区8号楼8层808 | 报价:182000(元) | 93.17 |
2.废标结果:
|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1 |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食品安全指数调查工作 |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食品安全指数调查工作 | 为做好食品安全指数调查工作,及时掌握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重点品种、重点场 所、重点领域治理成效的满意度和关心关切的食品安全问题,客观合理分析各地(州、市) 食品安全状况,形成各地(州、市)食品安全指数。按照按照《食品安全群众满意度调查工作操作技术指南》,结合工作实际,拟在全区14个地州市形成17040份调查样本。详见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 | 应符合国家、行业标准。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 应符合国家、行业标准。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哲,阎红,李俊(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成交供应商应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及(财库〔2018〕2号文)所规定标准由成交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273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 新华南路16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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