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卡雪山景区基础设施提质改造项目(一期)可研及初步设计编制服务竞争性磋商更正公告
云南
-迪庆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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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卡雪山景区基础设施提质改造项目(一期)可研及初步设计编制服务
竞争性磋商更正公告
1.采购条件
对该项目进行磋商,竭诚欢迎具有完成该项目能力的潜在供应商参加磋商。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地点: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市建塘镇。
2.2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 30 个日历天(含节假日)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含投资估算)编制并按采购人要求报送方案。项目取得批准后 30 个日历天(含节假日)内完成初步设计报告编制(含设计概算编制),并提交设计成果资料。
2.3 采购预算:可研编制费参照《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计价格[1999]1283号下浮 $10%$ ,初步设计编制费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 号文下浮$10\text{\textperthousand}$ 一
2.4 建设内容:石卡雪山景区基础设施提质改造。
2.5 磋商范围: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文件政策和技术标准的要求完成项目可研及初步设计的编制,接受采购人委托办理资料报送,配合采购人通过相关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根据采购人要求完成资料归档,确保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复文件。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及地方现行的标准及规范,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并通过相关审查,取得批复文件。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为符合条件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的法定证明文件。
3.2 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或说明。
3.3 资质要求:供应商应当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备案专业为建筑、市政公用工程,供应商须提供“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程咨询单位名录的截图;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4 项目负责人:可研负责人具备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资格或高级工程师(建筑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及以上职称,初设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工程师证书,以上负责人需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
3.5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2 年—2024 年度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成立不满1 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6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4 年 05 月至今任意 3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 3 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7 信誉要求:(1)供应商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供应商需附网页查询截图,截图时间为公告发布之 日 起 至 磋 商 截 止 时 间 前 ) ; ( 2) 供 应 商 在 国 家 企 业 信 用 信 息 公 示 系 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供应商需附网页查询截图,截图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截止时间前)。
3.8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磋商活动。
3.9 本次磋商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5-20 17:30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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