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新疆公司清能分公司吉木萨尔光伏电站53洪灾紧急抢修排水清淤及设施恢复项目直接采购公告
新疆
-乌鲁木齐市
华能新疆公司清能分公司吉木萨尔光伏电站“5·3”洪灾紧急抢修排水清淤及设施恢复项目直接采购直接采购项目情况公示
公示发布时间:2025-05-13
公示结束时间:2025-05-16
1.采购条件
本华能新疆公司清能分公司吉木萨尔光伏电站“5·3”洪灾紧急抢修排水清淤及设施恢复项目直接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采购人为:华能新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清洁能源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进行直接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吉木萨尔光伏电站发生洪灾,为尽快恢复现场灾后生产、生活秩序,需开展升压站、电缆沟、预制舱等设备、设施排水清淤、损坏的防洪渠、窗户等设施修复、升压站碎石铺设等灾后抢修项目采购工作。
2.2 采购范围
| 序号 | 计划号 | 物料编码 | 物料描述 | 物料组 | 物料组名称 | 采购明细 | 数量 | 计量单位 | 计量单位描述 | 标段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 | 计划采购时间 | 计划交货时间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完工时间 | 安装时间 | 需求单位 | 交货地址 | 用途及说明 |
|---|---|---|---|---|---|---|---|---|---|---|---|---|---|---|---|---|---|---|
| 1 | XZ20250568QA0001 | F0101013 | F0101013 | 1 | 项 | 项 | 2025-05-14 | 2025-05-22 | 2025-05-22 | 2025-05-22 | 2025-05-22 |
3.特定供应商情况
3.1 供应商名称:
3.2 直接采购适用条件:
√ 因抢险救灾、事故抢修等不可预见的特殊情况需要紧急采购。
4.其他
无。
5.监督部门
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纪检审计部。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异议文件。
采购代理机构异议投诉受理电话:
6.联系方式
华能新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清洁能源分公司
(签名)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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