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梅州分公司电梯设备采购及隐患改造项目询比公告
广东
-梅州市
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 2025年梅州分公司电梯设备采购及隐患改造项目 , (询比代理机构编号: GPDI-ZB-2025-01219 ) ,采购人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为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 本项目采购标的为拆旧换新 1台餐梯和1台曳引式客电梯。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 交货地点:梅州市内指定配送地点。
1.4 交货期:交货期包括拆旧、到货、安装、验收等全流程。要求乙方在接收甲方到货通知后 50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2台设备的到货,并在到货前 7个日历日内完成旧设备的拆卸及运送(运送地点为梅州市内甲方指定地点),设备到货后20个日历日内完成设备的安装,设备安装后20个日历日内完成验收并取得《电梯使用登记证》和《电梯检验标志》。
乙方发货前须向甲方确认到货时间,具体以双方最后确认为准。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 中国电信 阳光采购网 ( 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5 ★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人民币 369,250.20元(不含增值税)及单价最高限价(不含增值税),供应商价款(不含增值税)高于最高响应限价或单价报价(不含增值税)高于单价最高限价(不含增值税)的,其响应将被否决。详见询 比文件《报价表》。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控股股东为同一自然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包询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询比。
2.1.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响应。代理商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响应,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参加或委托其它供应商进行响应。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同时,须提供产品制造商提供的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唯一合法代理授权书。
2.1.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 /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 年内(自 202 2 年 04月01日 起 )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 /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 20 20 年 04月01日 起 )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 “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 20 20 年 04月01日 起 )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 “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 家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在最近三年内 ( 自 202 2 年 04 月 01日起 )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存在重大违法记录(以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公布的为准,重大违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 200 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 ;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 ,应 对供应商 及 其响应 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 执行禁止采购处理 措施的 ;
(17) 违反采购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 D类)的,或违反采购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公司与供应商存在控股关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供应商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 。
(18)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响应 产品资格要求:
2.3.1 响应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3.2 供应商应具备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许可证的施工类别应包含安装、维修;或具备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须包括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或电梯安装(含修理)。
2.3.3 响应产品的设备制造商应具备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
2.3.4 供应商须具备 2022年04月0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期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同类项目销售业绩,同类项目指【响应产品同品牌的电梯设备(含安装)】的销售业绩。
备注:
( 1)须提供供货合同关键页及发票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发票),业绩统计(金额及合同时间)以发票为准。证明材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响应产品的业绩,不予认可。
( 2)如法人参与响应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
( 3)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审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3.5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 “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5-20 09:3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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