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华县城部分人行道提质改造工程(阳华路、春晓路、萌渚路)
湖南
-永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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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华县城部分人行道提质改造工程(阳华路、春晓路、萌渚路)(招标编号:HNYZ-202505ZJ-008401)
项目所在地区:湖南省,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
一、招标条件
本江华县城部分人行道提质改造工程(阳华路、春晓路、萌渚路)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611.208789万元;私有资金0万元;境外资金0万元;自筹资金0万元;外国政府及企业投资0万元;其他资金0,招标人为江华瑶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江华县城部分人行道提质改造工程(阳华路、春晓路、萌渚路);2
建设地点:江华县城阳华路、春晓路、萌诸路;3项目基本情况:江华县城部分人行道提质改造工程(阳华路、春晓路、萌路)建设项目。
本项目为改造人行道共计约28271.68m,路缘石5138m。其中改造萌路人行道约14718.18m、路缘石约2450.5m:改造春晓路人行道约10242.7m、路缘石约2048m:改造阳华路人行道约3310.8m、路缘石约639.5m。(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4标段划分:/;5工期要求:80
天(日历日,下同)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江华县城部分人行道提质改造工程(阳华路、春晓路、萌渚路);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江华县城部分人行道提质改造工程(阳华路、春晓路、萌诸路))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2)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处于有效期,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总承包资质满足项目要求的,不能选择相同工程类别的专业承包资质;如工程类别的某项工程内容的规模超出了总承包资质的承包工程范围,方可选择相应的专业承包资质,否则可能会导致招标无效。
(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后同)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且投标截止时在“湖南省数字城建档案馆丨智慧住建云”未查询到有在其他项目任关键岗位人员的情形。
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口接受联合体投标,。
4.3入围业绩要求:口不要求类似工程业绩回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近3年内,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额不少于305.6
万元的城市道路工程施工业绩。(类似工程业绩牵引指标不超过招标项目指标或最高投标限价的 $50%$ )。
注:(1)类似工程业绩牵引指标规模不高于招标项目选择指标或最高投标限价的50%,年限要求一般为近3年,轨道交通项目可放宽至5年。
(2)类似业绩可以直接在交易系统主体库中查询比对的,以交易系统主体库自动比对结果为准;交易主体库与投标文件所附类似业绩信息比对不一致或无法比对的,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业绩证明材料与所填报的评审关键信息进行评审。
(3)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交)、合同和工验收资料以及本项目答疑文件明确可以作为评审依据的资料的复印件为准,并提供“湖南省数字城建档案馆丨智慧住建云”或者“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体现其作为相应承包人的项目网页截图。证明材料相关指标不一致时,依次按照中标通知书、合同、工验收资料、项目答疑文件明确可以作为评审依据的资料顺序认定。工验收资料是指工验收备案表或者峻工验收证明。
(4)投标人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同时包含多个工程类别(专业)的,其工程类别(专业)所对应的工程量应当依次按照中标通知书、合同、工验收资料、项目答疑文件明确可以作为评审依据的资料进行认定。
(5)业绩年限自工程工验收文件中建设单位签字或盖章之日起计算。类似工程业绩评审依据中工验收备案表未体现建设单位签字或盖章之日的,以工验收备案表“工验收日期”栏中注明的时间为准。
(6)业绩证明资料与填报信息不一致或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无法确认有效业绩的,则该业绩不予认定。
4.4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
回不要求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口要求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施工业绩。(类似工程业绩牵引指标不超过招标项目指标或最高投标限价的 $50%$ ,轨道交通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放宽至5年,类似工程业绩牵引指标不超过招标项目指标或最高投标限价的 $50%$ )。
注:(1)类似工程业绩牵引指标规模不高于招标项目选择指标或最高投标限价的 $50%$ ,年限要求一般为近3年,轨道交通项目可放宽至5年。
(2)项目经理类似业绩可以在交易系统主体库中查询比对的,以交易系统主体库自动比对结果为准;交易主体库比对不一致或无法比对的,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所上传业绩证明材料与所填报的评审关键信息进行评审。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交)、合同和工验收资料为准,并提供“湖南省数字城建档案馆丨智慧住建云”或者“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体现其作为项目经理的项目网页截图。项目经理姓名不一致时,依次按照竣工验收资料、合同和中标通知书的顺序认定。工验收资料、合同和中标通知书等任一评审依据上载明的项目经理超过一个的,仅认定排序第一的项目经理。相关指标不一致时,依次按照中标通知书、合同、工验收资料的顺序认定。
(3)评审期限:按工程工验收文件中建设单位签字或盖章之日起计算。类似工程业绩评审依据中竣工验收备案表未体现建设单位签字或盖章之日的,以工验收备案表“工验收日期”栏中注明的时间为准。
(4)业绩证明资料与填报信息不一致或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无法确认有效业绩的
,则该业绩不予认定。
4.5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6其他:/。;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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