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关于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大法庭改造信息化设备采购()的公开招标公告
广西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LZZC2025-G1-990193-GXZX
项目名称: 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大法庭改造信息化设备采购
预算总金额(元): 1144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大法庭改造信息化设备采购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1144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大法庭改造信息化设备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
最高限价(如有): 1144000
合同履约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50日内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本标项(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本项目为线上电子招标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当做好参与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交易的充分准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分标1:分标1:本项目为预留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1)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由小微企业承接的,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2)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务由中型企业承接的,投标人须将不低于本采购合同金额60%(即采购合同金额的60%)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且与接受分包合同的小微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3)接受分包的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分包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接受分包的中小微企业不得再次分包。
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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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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