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长途电信传输局2025年-2027年职工疗休养服务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浙江
本询比项目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长途电信传输局2025年-2027年职工疗休养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ZYT-20250506-016 ),采购人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长途电信传输局 ,采购代理机构为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长途电信传输局2025年-2027年职工疗休养服务 。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 采购内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长途电信传输局 2025年-2027年职工疗休养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包括项目线路的景点安排、住宿安排、就餐安排、车辆及导游安排等相关服务。疗休养天数一般不超过5天。
(2) 项目预估规模: 416037.74元(不含税)。
(3) 框架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7年12月31日,若合同到期后执行的金额未达到本项目预算金额,经双方协商同意则合同可以继续执行至达到合同签订金额,继续执行时间不超过1年。
(4)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7年12月31日,疗休养出行时间视采购人工作安排确定。收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3天内提供详细的旅游线路安排,采购人通知成团后14日内组织出行。
(5) 续签计划:有,本次询比的成交供应商如果年度考核平均得分均不低于 90分,且承诺续签合同服务不低于原合同服务标准、续签单价不高于原单价,经公司内控审批通过后,最多可续签2次、每次1年。
(6) 本项目合同签约主体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长途电信传输局 。
(7)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成交人数量 1个,成交份额100%。
(8) 本项目与成交供应商的签约总金额为:项目预算金额 *成交份额。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 中国电信 阳光采购网 ( 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 本项目疗休养固定总价路线按 3000元人民币/人(含税)进行结算,供应商根据固定结算价提供相应单价。帮扶、对口区域路线费用由采购人承担3000元人民币/人(含税),剩余费用由员工自行承担,供应商竞争报价。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响应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响应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4 本次询比接受代理商响应。代理商响应的,须提供制造商针对响应产品出具的本项目唯一授权,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仅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响应,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响应或再委托其它供应商响应。
2.1.5 响应供应商应承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及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2.2 业绩要求:供应商须具备 2022年1月1日至询比公告发出之日(不含)一个疗休养类项目业绩,需提供证明材料。
业绩具体要求如下:如提供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包括合同名称、合同服务内容、签订日期、合同金额、合同签章页等。如果提供框架合同,还须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结算的发票(含对应税务系统查询截图)或订单或结算单据的扫描件。合同扫描件内容文字和印章须清晰可见且无遮盖(如出于商业保密目的,允许遮掩详细单价和数量文字,但需保留总价文字)。
时间认定标准如下: ①如提供单项合同:以单项合同为准;②如提供框架合同:提供订单或结算单据或发票的,以订单或结算单据或发票为准;提供多项证明材料的,按照订单(第一优先级)、结算单据(第二优先级)、发票(第三优先级)的顺序依次进行认定。
2.3 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或其下属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许可经营业务需包含国内旅游业务。
2.4 供应商自 2022年1月1日至询比公告发出之日(不含)不得存在因旅行社责任而发生游客意外伤害事故或重大旅游投诉事件。(须提供承诺书)
2.5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 /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 2022年0 5 月 1 5 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 /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0年0 5 月 1 5 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 “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0年0 5 月 1 5 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 “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 ,应 对供应商 及 其响应 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 执行禁止采购处理 措施的 ;
(17)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2.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 “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5-15 13: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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