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凤凰湖新区采煤沉陷区农民搬迁安置区七期市政给水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安徽
-淮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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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台县凤凰湖新区采煤沉陷区农民搬迁安置区七期市政给水工程项目
(招标编号:GXTC-C-25720094)
项目所在地区:安徽省凤台县
一、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凤台县凤凰湖新区采煤沉陷区农民搬迁安置区七期市政给水工程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凤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凤台县凤凰湖新区安置区七期市政给水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凤发改投资(2024)257号
1.4 项目代码:2406-340421-04-01-878829
1.5 招标人:凤台华水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1.6 项目业主:凤台县重点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1.7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8 项目出资比例: $100%$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凤台县凤凰湖新区采煤沉陷区农民搬迁安置区七期市政给水工程项目施工
2.2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3 建设地点:安徽省淮南市凤台县
2.4 建设规模:对凤台县凤凰湖新区安置区七期市政给水工程进行建设,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室外市政给水管道、室内加压管道、室内立管、阀门、管件、水表安装、井类砌筑、生活泵房设备及部分土建等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
2.5 招标范围:包括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补充答疑文件等约定的全部内容、直至竣工验收、调试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图纸清单。
2.6 计划工期:90 日历天。
2.7 合同估算价:约 12346502.71 元。
2.8 项目类别:市政公用工程类
2.9 其他:质量标准:合格。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1国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3.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
全生产许可证。3.3投标人派出负责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
以上注册证书,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参加本次投标的项目经理不得有
在建(或中标待建)工程。3.4投标人自2021年01月01日至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700万及以上的市政供
水工程或市政管道的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3.5信誉要求:投标人按照信誉要求提供 $\textcircled{1}\sim\textcircled{3}$ 对应网站的信誉查询截图或按照
招标文件格式提供信誉承诺书。①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
p://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可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
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无失信被执行人惩戒信息);②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
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
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查询截图,严重违法失信一栏中无不良记录);③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jzsc.mohurd.gov.
cn)列入“黑名单记录”(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里的
企业查询网页截图)。3.7公司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
项目投标;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5-12 17:30附件下载
凤台县凤凰湖新区采煤沉陷区农民搬迁安置区七期市政给水工程项目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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