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凤县2024年基层林业站标准化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ZB2025-04-23
项目名称:宝鸡市凤县2024年基层林业站标准化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5,064.81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宝鸡市凤县2024年基层林业站标准化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145,064.81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144,995.77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1 | 其他建筑工程 | 设备采购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45,064.81 | 144,995.77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宝鸡市凤县2024年基层林业站标准化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等相关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文件);
(10)《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1)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或者有最新文件按最新政策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宝鸡市凤县2024年基层林业站标准化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供应商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本单位交纳近一年社保证明材料,且项目经理无其他在建工程;
(5)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应提供2023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6)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应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近一年内(2024年5月至今)本单位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供应商注册时间不满六个月的,应当提供注册时至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相应期限内本单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应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近一年内(2024年5月至今)本单位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注册时间不满六个月的,应当提供注册时至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相应期限内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或承诺);
(10)本合同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声明或承诺);
(12)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5-21 14: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