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宁车务段十八台站区重新办理取水证业务外包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采购公告
内蒙古
-乌兰察布市
集宁车务段十八台站区重新办理取水证业务外包
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为集宁车务段十八台站区 2025年重新办理自备井取水证项目采购,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十八台站区2025年重新办理自备井取水证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性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名称:集宁车务段十八台站区2025年办理自备井取水证项目 。
2.2采购内容:按照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命令第 460 号)、《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 34 号)以及《内蒙古自治区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第 155 号)等规定标准要求。完成采购单位委托的十八台站区水资源论证工作并取得取水证。 2024 年度十八台站区取水量为 2.74 万立方米 / 年,预估重新办理取水量为 5.2 万立方米 / 年。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
3.报价人资格要求
3.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应合法有效,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和能力。
3.2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
3.3 2022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4 报价人未被市场管理监督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法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北执行人;报价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午行贿犯罪案件的查询记录。
3.5 需提供近年内同类项目业绩。
4.谈判文件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5-13 17: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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