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口腔医院口腔CT(口腔X射线数字化体层摄影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福建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582]PC[GK]202500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晋江市口腔医院口腔CT(口腔X射线数字化体层摄影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4月2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内容更正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5-15 09:30:00,更正为:2025-05-23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5-05-15 09:30:00,更正为:2025-05-23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青阳街道崇德路金融广场1幢、2幢连接体101、107单元开标室4厅(晋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更正为: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青阳街道崇德路金融广场1幢、2幢连接体101、107单元开标室3厅(晋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事项1: 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三)★其他要求”→补充内容如下:“ 3、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所提供口腔CT(口腔X射线数字化体层摄影设备)主机送达采购人时该产品的有效期限不得少于114个月(产品有效期限是指产品送达采购人时日期至有效期限最后一天;计算有效期限最后一天时,不含产品生产日期当日),若中标后提供的产品与投标承诺不一致的,采购人将上报主管部门,且采购人有权根据项目进度对中标人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取消中标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解除合同、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或通过履约保函进行索赔)等措施,不予退还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还须足额赔偿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须另行单独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2025年05月07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晋江市口腔医院
地址: 晋江市青阳街道迎宾路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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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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