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热电公司三期2×350MW机组铁路专用线委托运营服务项目
喀什热电公司三期2×350MW机组铁路专用线委托运营服务项目
发布时间: 2025-05-07 15:58:55
一、 采购单位 :新疆华电煤业物资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 :喀什热电公司三期2×350MW机组铁路专用线委托运营服务项目
三、供应商 :集团有限公司库尔勒铁路物流中心
四、公示开始时间 :2025-05-07 00:00:00
五、公示结束时间 :2025-05-10 00:00:00
六、公示周期 :3 天
七、采购内容:
依据国家和铁路行业相关规程规范负责喀什热电公司铁路专用线运输组织管理、运输安全管理实际情况采购内容包括火车机头、行车组织、调度指挥(甲方不设调度台,由乙方集中调度指挥)、运输计划、运输统计、车流径路、铁路列车运营安全管理、营业线施工计划管理等运营服务。采购期限:暂定2025.5-2026.12.31。 。
八、直接采购理由:
国家有关部门文件明确的,或集团公司规定或审定的其他情形
九、直接采购说明:
本次采购符合《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规定的直接采购采购适用情形: 该项目2次招标失败,经喀什热电公司2025年4月第4次(总第15次)及新疆公司2025年4月第4次(总第14次)年采购领导小组会议决策,同意拟定供应商为集团有限公司库尔勒铁路物流中心采用直接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十、法律法规依据:
根据《国家招投标法》“第九条 除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的可以不进行招标的特殊情况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五)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第九条 除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的可以不进行招标的特殊情况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 (一)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 (二)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三)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四)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十一、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潜在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直接采购采购公示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以电话或邮件形式实名向异议受理人提出。
异议受理人: 梁建军
异议受理人电话:
异议受理人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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