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红产林业建设有限公司森林防火道财产综合险及公众责任险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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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红河州红产林业建设有限公司森林防火道财产综合险及公众责任险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采招阳电子招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 年05 月28 日15 点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编号:YNYY-20250551
1.2 项目名称:红河州红产林业建设有限公司森林防火道财产综合险及公众责任险采购项目
1.3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1.4 预算金额:61.00 万元/年。
1.5 最高限价:61.00 万元/年。
1.6 采购需求: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供应商须对所投标段内容进行整体投标,不可缺项、漏项,否则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具体内容详见下表:
| 产品 (项目) 名称 | 采购预算 | 保险内容 | 保险服务年限 | 项目地点 |
| 红河州红产林 业建设有限公 财产综合险及 公众责任险采元/年)。 购项目 | 61.00万元/年,(其中:设有限公司负责的购人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 /年,公众责任险6万 道(含道路配套设 额即为第一年服务的合同石屏县、泸西县、元 | 及公众责任险 | 红河州红产林业建 两年,合同一年一签,经采涉及红河州下辖的蒙 司森林防火道财产综合险55.00万元982.624公里防火年合同,一旦中标,中标金市、弥勒市、建水县、 施)的财产综合险价,具体时限以签订保险协阳县、红河县,共4 议中载明保险期限为准; | 自市、个旧市、开远 市5县; |
1.7 合同履行期限:两年,合同一年一签,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一旦中标,中标金额即为第一年服务的合同价,具体时限以签订保险协议中载明保险期限为准;1.8 服务要求:及时响应采购方需求,提供 24 小时受理报案服务及保险理赔咨询服务。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为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自然人身份证明;若分公司参与本项目,须提供总公司及分公司营业执照,分公司须取得总公司的有效授权;
(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 年度或2024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符合规定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的公司可提供2023 年度或2024 年度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成立不足 $1$ 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符合规定的财务报表)或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若为 2025 年新成立公司,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或存款证明文件(如分支机构投标可提供总公司审计报告);
(3)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A、纳税证明材料:缴税所属时间在2025 年01 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1 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扫描件(如分支机构投标可提供总公司材料);B、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缴费所属时间在2025 年01 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1 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扫描件(如分支机构投标可提供总公司材料);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 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供应商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说明承诺或其他证明材料);
(5)供应商必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具备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保险许可证》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3.2 信誉要求: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相关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后将对供应商的信用信息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上进行查询,供应商如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名单的,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3.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
4.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5-12 17:30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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