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县纺织服装产业园二期建设项目(5#地块)招标公告
河南
-信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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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县纺织服装产业园二期建设项目(5#地块)招标公告(招标编号:G12505005-1EP、G12505005-2JL)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信阳市,息县
一、招标条件
本息县纺织服装产业园二期建设项目(5#地块)EPC总承包及监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4584.43万元,招标人为河南淮河投资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EPC总承包标段;(002)监理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EPC总承包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EPC总承包标段:3.1.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施工资质: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设计资质:(满足 ① 或 ② 任意一项均可)
①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 具备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注:“3.1.2”“3.1.3”项投标人可同时具备,或者以施工资质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1.4人员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2)设计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同时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1.5信誉要求
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没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查询截图(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1.6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其资质等级应符合资格要求;
(2)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该标段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该标段的投标: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002监理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2监理标段:
3.2.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2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3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
3.2.4信誉要求
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没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查询截图。
3.2.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5-11 23:59附件下载
息县纺织服装产业园二期建设项目(5#地块)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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