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涝保春耕、防汛防台风、田间治理耕地质量提升项目公告
除涝保春耕、防汛防台风、田间治理耕地质量提升项目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采购人富锦三峡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对除涝保春耕、防汛防台风、田间治理耕地质量提升项目进行谈判采购,本项目 采购人自主采购。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发布采购公告。
2.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
富锦公司在黑龙江省富锦市拥有三个分场约5万亩的土地资源,为提高春耕种植率、增强防灾减灾能力以及完善田间基础设施功能,富锦公司拟启动除涝保春耕、防汛防台风、田间治理耕地质量提升项目,以提高农业生产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确保农业生产工作顺利开展。
(2)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拟租赁挖掘机(含驾驶员),主要用于一、二、三分场的除涝保春耕、防汛防台风、田间治理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开渠排除冬季雪融水形成的地表水及低洼地积水,对阻水渠道进行清淤除障、疏通淤阻涵洞、实施渠道开挖、弃土回填及田间路修缮等作业(挖掘机规格型号为200/210/240号和360号,挖掘机配备数量由供应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作业紧急程度合理安排)。
施工地点:位于黑龙江省富锦市富锦三峡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第一、二、三分场。
本项目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预计工时1670小时。
本次采购由三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组织,成交人需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供应商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资质条件: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业绩要求:提供最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合同额50万元以上挖掘机租赁相关的业绩不少于1项,(以签订日期为准,需附成交合同等证明材料);
人员要求:驾驶员需具备建设机械施工作业操作证;
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财务要求:近3年(2021-2023)无连续两年亏损(需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其他要求:供应商不能作为其它供应商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报价。
采购人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接受代理商报价。
4.供应商征集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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