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市妇女儿童医院设备配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新疆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MHY-2025-006-1
项目名称: 哈密市妇女儿童医院设备配备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1797250
最高限价(元): 1797235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哈密市妇女儿童医院设备配备项目(二包)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1797250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哈密市妇女儿童医院设备配备(详见采购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中标通知书下发之日起30日内。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的单位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加盖单位章的书面承诺函)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函并加盖单位章)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中国执行公开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点击总公司-截图)、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3、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①如投标人为供应商的,须提供投标供应商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并同时提供生产商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产品注册证;②如投标人为生产商的,须提供投标供应商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产品注册证;
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①如投标人为供应商的,须提供投标供应商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并同时提供生产商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产品注册证;②如投标人为生产商的,须提供投标供应商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产品注册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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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