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化雨中水回用项目总承包(EPC)工程
江苏
-扬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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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扬州化雨中水回用项目总承包(EPC)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包号:0747-2560SCCJS081/01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已由仪征市数据局以仪数备〔2025〕663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扬州中化化雨环保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扬州中化化雨环保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项目名称:扬州化雨中水回用项目
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地点:扬州中化化雨环保有限公司内指定地点(江苏省扬州市仪征市龙仪路)
工程建设项目规模:中水回用系统建设目标为获取 $5000\mathrm{m}^{3}/\mathrm{d}$ 青山污水处理厂达标外排水,进行处理后产出一级反渗透产品水,对外供出。因此新建中水回用系统处理规模按 $5000\mathrm{m}^{3}/\mathrm{d}$ 设计,设计最大小时处理量 210t/h。RO 系统最大设计回收率 $75%$ 。系统总产水规模不低于$3500\mathrm{{m}3/d}$ ( $20^{\circ}\mathrm{C}$ ),即中水系统总设计回用率不低于 $70%$ 。
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工期: 100 日历天招标项目:扬州化雨中水回用项目总承包(EPC)工程
计划工期:工期总日历天数:100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10 日历天,施工工期90 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发出的书面开工令为准。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5 年 5 月 24 日(暂定);计划竣工日期2025 年8 月31 日(暂定);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招标范围:扬州化雨中水回用项目总承包(EPC)工程包括在招标人提供的规划总平图、选址红线、地块设计条件、地勘报告、初步设计等前期资料及发包人要求的基础上,完成如下工作:本工程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及安装、施工及调试工作。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设膜厂房1 座,项目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及配套设施所需的工程设计、设备及材料成套供货、建筑安装施工、沉淀池改造工程、消防、第三方检测及验收、所需的各类试验、单机试车、负荷试车、人员培训、性能考核、竣工验收考核合格、保产达标及相关技术服务,保修等全过程的总承包工程。并对工程项目质量、安全、工期等全面负责。具体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质量标准: 合格。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
3.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 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1)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a.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b.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c.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d.环境工程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a.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b.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1.3 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等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1.4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者【一级或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或者【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职称】资格;
3.1.5 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
3.1.6 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或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资格;
3.1.7 拟派HSE 负责人具有有效的省级及以上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
注: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投标人营业执照扫描件
投标人相关资质证书扫描件
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HSE 负责人相关证书扫描件
3.2 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提供2021 年至2024 年任意连续3 个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投标人 2021 年至 2024 年任意连续 3 个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
资产负债表
现金流量表
利润表
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年(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500 万元及以上或 $4000~\mathrm{~m}^{3}/\mathrm{d}$ 及以上的类似中水回用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或设计业绩。
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项目情况表 合同首页 合同范围页 合同金额页 合同签章页 验收证明 中标通知书(如有)
其他要求:提供的合同及验收证明等材料需能体现出要求的相关指标(如合同金额、规模等),若不能体现则应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4 信誉要求
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以招标代
理机构开标当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结果为准。
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无
3.5 其他要求3.5.1 投标申请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
函,承诺函加盖公章自行以扫描件形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1)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
限于以下情形): a.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
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3)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
日起已超过5 年。3.5.2 投标申请人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函,承诺函
加盖公章自行以扫描件形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1)工程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
下情形):a.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未将本人执(职)业
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工程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
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
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
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
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工程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
已超过5 年的。3.5.3 投标申请人拟派的HSE 责人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函,承诺函加
盖公章自行以扫描件形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1)具有有效的省级及以上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
需提供证书扫描件;
(2)5 年以上从事施工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经历,投标人提供 HSE 负责人项目简历及工作经历。(3)必须为投标人或联合体单位在职职工,提供社保主管部门近 3 个月出具的社保证明或其它有效证明。(4)本项目期间不得承担其他在建工程和其他待建工程的工作。(但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如有,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声明函,格式自拟):1)该在建施工项目与本招标项目属于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
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根据3.5.1、3.5.2、3.5.3 的要求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3.6 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成员加盖公章自行以扫描件形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成员须由具备设计资质和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组成。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5-12 17:00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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