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达元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智能行为管理系统采购项目(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广西
一、项目编号: QZZC2025-J1-990086-GXDY
二、项目名称: 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智能行为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 1 | 报价:1790300(元) | 需解锁 | 南宁市科德西路7号嘉士·涌金广场0921号 |
2.废标结果:
|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元) | 规格型号 |
|---|---|---|---|---|---|---|
| 1 | 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智能行为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 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智能行为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 仪美 | 1台 | 1790300 | (1)智能收衣机、智能收鞋机:ZS-HY2、ZS-HX2 |
(2)智能发衣机、智能发鞋机:ZS-FY2、ZS-FX2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欧柱宁(自行抽取),陈其学(自行抽取),邓毅(第1分标采购人代表)(自行抽取)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以成交金额为计费额,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以及发改价格[2015]29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规定标准收取服务费“货物招标”类,其计费方法如下:成交金额:100万元内为1.5%;100~500万元为1.1%,500~1000万元为0.8%,1000~5000万元为0.5%,5000~10000万元为0.25%,按差额定律累进法计算,乙方向成交人收取服务费。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23693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 址: 广西钦州市钦南区明阳街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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