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征集公告
浙江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YG2025-FW7213-ZFCG235
项目名称: 金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最高限制单价:具体详见征集文件。
采购需求:
|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主要技术指标要求 | 选定家数 |
|---|---|---|---|
| 1 | 金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 详细技术参数及要求将在 征集文件 中明确阐述。 | 3 家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 起 1 年 。
本项目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未被 “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 、(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二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 三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 征集文件
(一)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时间 ,每天上午 08:30 至 12:00 ,下午 14:00 至 17:00 (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方式
1.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 )
2.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 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 “ 项目采购 ” 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注:未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在“投标人要求澄清时间”截止之后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不予受理、答复。
(三)售价:无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 年 5 月 20 日 09 点 30 分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 )
开标时间: 2025 年 5 月 20 日 09 点 30 分
开标地点(网址): 政采云平台( )(金华市双龙南街 858 号财富大厦 4 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二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具体详见政府购买服务清单)。
(三)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 2013〕24号)第6条规定接受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且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接受其独立参加采购活动,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
(四)本项目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开标,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但须准时在线参加,直至评审结束。
( 五 )供应商认为 征集文件 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 征集文件 之日或者 征集文件 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 征集文件 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征集人 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 征集人 、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 征集人 、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 2021 ) 22 号)文件关于 “ 健全行政裁决机制 ” 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 - 项目采购 - 询问质疑投诉 - 询问列表 : 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 - 项目采购 - 询问质疑投诉 - 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 -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 - 在线办理。
( 六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 2022 〕 3 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 2021 〕 22 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 2022 〕 8 号)已分别于 2022 年 1 月 29 日、 2022 年 2 月 1 日和 2022 年 7 月 1 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 征集人 信息
名称: 金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双龙南街 801 号市机关大院主楼 6 楼
项目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质疑联系人:蒋女士 联系电话: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义乌街 1626 号
项目咨询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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