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使用管理评估指导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新疆
一、项目编号: DZXJZB2025020
二、项目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使用管理评估指导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1 | 需解锁 | 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玄武湖路555号万达中心14号楼2204室、2205室 | 报价:362000(元) | 97.05 |
| 2 | 需解锁 | 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友好北路12号天一大厦1号楼B栋2604室 | 报价:352000(元) | 95.17 |
| 3 | 需解锁 | 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友好南路136号瑞昌大厦1栋1106室 | 报价:400000(元) | 92.25 |
2.废标结果:
|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1 | 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使用管理评估指导项目(第一标段)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使用管理评估指导项目第一标段 | 对3个地州市本级13个县市区,2025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任务)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评估指导 | 满足磋商文件采购服务要求 | 2025年10-11月,共计30天(包含实地指导和整理汇总时间),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 满足磋商文件采购服务标准 |
| 2 | 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使用管理评估指导项目(第二标段)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使用管理评估指导项目第二标段 | 对3个地州市本级13个县市区2025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任务)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评估指导 | 满足磋商文件采购服务要求 | 2025年10-11月,共计30天(包含实地指导和整理汇总时间),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 满足磋商文件采购服务标准 |
| 3 | 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使用管理评估指导项目(第三标段)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使用管理评估指导项目第三标段 | 对4个地州市本级14个县市区2025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任务)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评估指导 | 满足磋商文件采购服务要求 | 2025年10-11月,共计30天(包含实地指导和整理汇总时间),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 满足磋商文件采购服务标准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向红,王明亮,焦寅玲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本项目服务费按照差额定律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标准如下:
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50%,服务类采购费率1.50%;
成交金额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10%,服务类采购费率0.80%;
成交金额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80%,服务类采购费率0.45%;
成交金额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50%,服务类采购费率0.25%;
成交金额5000万元至1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25%,服务类采购费率0.10%;
成交金额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5%,服务类采购费率0.05%;
成交金额100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1%,服务类采购费率0.01%;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1671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本级
地 址: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明德路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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