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移(动)信息2025年硬件集成服务二级集中框架采购项目_招标公告
北京
?本招标项目为中移(动)信息2025年硬件集成服务二级集中框架采购项目(招标编号:XXJS20250500031),招标人为中移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1、项目概况1.1 项目概况中移(动)信息2025年硬件集成服务二级集中框架采购项目。1.2 招标内容硬件系统集成服务。本次采购覆盖服务器、存储设备、网络设备、安全设备等设备的硬件集成服务,本期按照标准服务器折算为“单位设备”数量,规模为53,760台,涉及的集成服务产品×对应产品系数得出该产品的“单位设备”数量。1.3本项目划分4个标包,具体标包划分如下:序号采购包覆盖范围规模(台)1标包1-北方区域河北、黑龙江、吉林、辽宁、宁夏、山西、天津、西藏13,4372标包2-中部区域内蒙、河南、北京、甘肃、安徽、江苏、陕西13,6553标包3-西南区域贵州、重庆、湖南、四川、新疆、湖北、广西、青海13,1614标包4-东南区域包含中移广东、浙江、山东、海南、江西、上海、云南、福建13,507合计53,760供应商可以参与4个标包投标,但最多仅能中标1个标包。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每台“单位设备”最高限价不含税单价为1000元/台。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包段产品名称产品单位需求数量标包1-北方区域通用IT设备集成服务项13437标包2-中部区域通用IT设备集成服务项13655标包3-西南区域通用IT设备集成服务项13161标包4-东南区域包含中移通用IT设备集成服务项135072、资格要求2.1在国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为非法人组织;①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供由行政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②事业单位提供由行政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或副本;③法人的分支机构提供由行政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及其隶属法人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并需由其隶属法人出具《授权书》,授权该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和签署合同,并承诺对分支机构的投标行为及中标后的履约行为承担责任。2.2本项目要求能够开具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书或同类项目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如果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相关证照上未加盖一般纳税人戳印的,只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即可:a)在税务机关官网查询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截图和查询地址;b)税务机关出具的其他有效证明材料。2.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商业信誉,最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出具《经营状况承诺书》。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出具《经营状况承诺书》。2.5必须遵守甲方的保密规定;出具《保密承诺书》。2.6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本项目只接受原制造商(原厂)投标,不接受代理商。2.7有效案例要求2022年1月1日起至标书发布日之间的至少有1个500台物理服务器规模以上的项目集成案例。案例必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至少包括首页、合同金额、合同内容页、签字盖章页及配置清单页)及至少一张发票扫描件并提供该发票真伪查询截图,上述证明文件原件备查。案例证明文件中需包括能体现集成物理服务器数量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标的,配置清单,价格清单等。不满足上述条件的案例视为无效案例。注:①合同定义:单项合同或框架合同(如提供框架合同,须另附后续签订的单项合同或采购订单等证明项目已发生的证明文件,按总体框架协议认定为一个有效案例,服务器数量为该框架下所有订单累计数量);②合同签字盖章认定条件:合同签字盖章页须具有双方的公章或合同章;③合同签订日期认定条件:若双方签署日期不一致,则以签订日期后者为准;体现单方日期的以该日期为准;若无签章落款时间,则以合同/订单中明确的合同/订单履行起始时间为准;签章落款时间、履行起始时间均未体现或不明确的,不予认可;④发票认定条件:发票相对方须与其对应合同签署主体一致;发票开票日期不能早于其对应合同/订单的签订日期;发票真伪以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发票查验结果为准,查验结果显示的发票详细信息与发票票面信息一致,则该发票有效,如查验结果为无此票、信息不一致等情况,则该发票无效。若发票与合同无明确对应信息,需提供辅佐材料(如与发票金额一致的请款材料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4-30 23: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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