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泽县者海镇耕地土壤安全利用工程
云南
-曲靖市
业主单位
会泽县者海镇耕地土壤安全利用工程(一期)
招标概况
| 招标项目名称: | 会泽县者海镇耕地土壤安全利用工程(一期) 9f172d36-ffe5-4a3e-a7b5-32b86b3d5dd9 | ||
| 资金来源: |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9f172d36-ffe5-4a3e-a7b5-32b86b3d5dd9 | ||
| 建设规模: | 投资约1300万元 9f172d36-ffe5-4a3e-a7b5-32b86b3d5dd9 | ||
| 行业分类: | 其它 | 工程类型: | 其他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会泽县中心 |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2-09-28 09: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会泽分局 |
| 备注: |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请投标申请人于2022年9月28日至2022年10月09日登录云南省中心信息#/homePage)(曲靖市),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请登录云南省中心信息网进行注册并在网上申请办理证书。如投标企业已经办理过云南CA证书(包含在云南省各州市中心办理的云南CA证书),此次投标无需重复办理,直接登录云南省中心信息网进行注册,待审核通过后登录云南省中心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 |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 建设单位: |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会泽分局 | 经办人: | 李工 |
| 办公电话: | |||
| 招标代理机构: | 经办人: | 刘辉 | |
| 办公电话: | 移动电话: |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 1
| 标段编号: | GC530300202220937001001 |
| 标段名称: | 会泽县者海镇耕地土壤安全利用工程(一期)(一标段)——中试试验及推广应用工程 |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2-10-09 17:00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2-10-19 09:00 |
| 开标地点: | 会泽县1号开标厅 |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网上递交 |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1127.8922 万元 |
| 本次招标内容: | 根据当地玉米产地和当年种植情况具体,具体确定以者海镇犀牛村、三家村、石 河村等 5 个村庄共计 4343.34 亩受污染耕地作为 2023 年中试和安全利用范围。开展本工程的建设项目,采用重金属钝化技术降低土壤中重金属活性,同时选种低重金属积累的玉米品种,减少土壤重金属向农作物迁移而使农产品重金属超标的风险,多方面保障农产品安全。(1)根据会泽县者海镇耕地土壤Cd、Pb等重金属污染情况,选择4343.34 亩耕地,采用重金属钝化-低重金属积累玉米品种技术进行安全利用。(2)通过采用土壤调理剂降低土壤重金属有效态,Cd和Pb有效态降低30%,所种植的玉米可食部分2种重金属(Cd、Pb)达标率达95%以上。 |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已具备招标条件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资质要求: | 本次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具有类似项目经验,并在管理水平,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一标段:近三年(2019 年 1 月至今)完成至少 1个农田污染治理修复工程类的类似项目业绩; |
| 其他: | /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20 万元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2-10-19 09:00 |
标段 2
| 标段编号: | GC530300202220937001002 |
| 标段名称: | 会泽县者海镇耕地土壤安全利用工程(一期)(二标段)-工程效果评估 |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2-10-09 17:00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2-10-19 09:00 |
| 开标地点: | 会泽县1号开标厅 |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网上递交 |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172.245 万元 |
| 本次招标内容: | 参考《耕地污染治理效果评价准则》(NY/T3343-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等依据,评价实施区域内(根据当地玉米产地和当年种植情况具体,确定以者海镇犀牛村、三家村、石河村等5个村庄共计4343.34亩受污染耕地作为安全利用范围)。农产品可食部位中目标污染物含量的变化情况,反应安全利用措施对耕地安全利用的效果,得出总体评价结论。 |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已具备招标条件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资质要求: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且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生态建设或环境工程专业)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证书。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备环境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具有类似项目经验,须具备至少一个近五年(2017年至今以中标通知书发放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土壤环境调查的类似项目业绩 |
| 其他: | /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3 万元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2-10-19 0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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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信息网”。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 4、缴纳投标保证金。
- 5、递交投标文件。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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