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中国铁塔石河子分公司员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新疆
-石河子市
2025 年中国铁塔石河子分公司员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2025 年中国铁塔石河子分公司员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 有意向的单位 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2025年中国铁塔石河子分公司员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项目编号:08-16-04D-2025-D-D07712)。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 2025 年中国铁塔石河子分公司员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采购预算为 78 万元(含税)。
1.6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
1.7 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中选人数量为1个,中选份额100%。
1.8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折扣为100%。参选报价超过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石河子分公司食堂食材(包括但不限于:食堂主、副食包括生鲜类:蔬菜、水产品、禽、蛋、水果、豆制品、冻品等;肉类:牛、羊肉等;干货类:木耳、腐竹、各种菇类等;米、油等;其他物资:调料、饮品、食堂后勤用品等)。
2.2 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4月30日。
2.3 交货期:自甲方订单下发之日起,1天内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2.4 交货地点:石河子市。
2.5 产品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符合国家、行业及技术规范书要求。
3. 参选人资格要求
3. 1 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应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唯一有效授权。同一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3.2. 参选人应承诺中选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3.3 参选人应具备的资质:参选人须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4 参选人应提供2023年1月1日至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比选公告发布当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同类业绩,业绩累计含税金额应 不少于20万元 。
同类业绩是指: 食品食材销售类 。
业绩证明材料: ①单项合同应提供合同关键页;框架合同应提供合同关键页和对应的订单或发票或结算文件。②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封面、合同标的内容、合同金额(如有)、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签字盖章页。③每份合同至少提供一张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截图。
业绩认定原则:①业绩金额认定原则:单项合同以合同含税金额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或发票或结算文件含税金额为准。②业绩时间认定原则: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或发票或结算文件时间为准。③发票认定原则:发票开具时间须晚于对应的合同签订时间,且早于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时间;发票为未冲红发票。④其他认定原则:未提供符合要求的业绩证明文件或业绩证明文件提供不全或模糊不清或无法判断为同类业绩的,视为未提供。
3.5 控股及管理关系:
(1)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3.6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起)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2020年1月1日起)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2020年1月1日起)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及上级单位列入“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及上级单位列入同类产品的“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级供应商黑名单”,且在本项目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 评审标准 ”,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4-28 20: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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