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税务咨询服务项目F2合同包询比采购公告
黑龙江
1.采购条件
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税务咨询服务 项目 (以下简称 “本项目”)采购人为 黑龙江省 交通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项目具备 采购 条件, 现对 本项目 进行询比采购 。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税务咨询服务项目
2.2项目概况:交投集团于2019年1月18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402亿元,载至2024年底,交投集团合并范围内企业共202户,其中控股上市公司1户。在册职工近1.6万人,集团资产总额2975亿元,负债总额1765亿元,资产负债率59.33%;实现营业收入224.25亿元、利润总额5.57亿元。
2. 3 采购范围 :为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 提供 日常税务 服务及专项税务服务。
2. 4 合同包划分 及主要服务内容 :本次采购共划分为 2 个合同包, 具体内容详见下表:
| 标段 | 名称 | 主要服务内容 | 最高限价 (元人民币) |
|---|---|---|---|
| F1 | 日常税务服务 | 1.按月审核集团本部凭证,审核是否规范正确,规避因政策掌握不及时造成多缴税款或少缴税款,规避法律风险和税务风险,下期审核时对上期需更正事项的执行落实进行追踪监督,并按照月度出具审核报告。 2.提供年度日常经营中的税务咨询与指导,指派固定的专业技术团队通过网络、现场、电话、资料传递等多种方式,提供日常的、全面的财税方面的咨询服务。 3.通过财税审核,及时发现企业运营管理及内控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 4.对企业发生的重大事项,例如:权属企业资产划转、股权划转、合并、分立等其他重大行为过程中涉税问题提出专业化意见,根据需要前期予以参与,通过专业的技术团队以财税角度对事项提出方案,提前统筹规划、规避税收风险。 至少 提供 1-5个重大事项并形成项目建议书,供管理层参考。 5.对企业采用的税收优惠政策的合理性、合法性、合规性进行评价,对税收优惠政策的运用进行业务指导,从程序、制度、申报等方面予以税务辅导,以合理保证企业合理、合法、合规地享受税收红利。在日常工作中,若企业存在合理的筹划空间,将积极开展合法的税收筹划工作,致力于保障企业利益实现最大化。 6.从税务、财务、管理、法律角度综合对采购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支出等情况进行审核,并对会计处理影响的涉税事项进行指导,保证国有资产安全与完整,为企业管理层决策提供财税参考。 7.接受税务机关检查时,派驻专业人员驻场协助公司对税务机关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及政策支持;协调税务关系、调解税务争议。 8.将与采购人有关的新税收政策和财务规定,以书面或邮件形式或公众号等形式定期告知采购人财务人员,提供有针对性的财税政策咨询培训解读辅导。 9.各项财税风险知识培训,对企业出现问题较多内容或新出台的税收政策等相关内容进行培训,辅导解读与企业业务相关的税收文件 ,场次 不低于 4次。 | 490 , 000 |
| F2 | 专项税务咨询服务 | 1.所得税汇算清缴(本部加项目账1 2 家分公司)。 2.参与专项税务咨询:如司库平台(资金池) 、财务共享平台 ,防范识别专项税务风险,依照采购人的实际需求,深度参与专项事项, 需专业团队通过实地调研、访谈沟通、资料审阅等方式随时现场参会, 针对所参与的专项事项,进行梳理分析相关税务风险情况,及时出具专业、详尽的税务风险专项报告。 3.结合企业实际经营需求,针对特定税法领域的难点问题开展专项培训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所得税专项涉税风险解析、资产调拨划转过程中的涉税风险防控等专题培训不少于4次,助力企业有效识别、防范税务风险,提升税务合规管理水平。 | 210 , 000 |
2.5服务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2.6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1 年。
2.7工作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的要求及国家相关行业相关要求 。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且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被列入“纳入监管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供应商为分支机构,其归属的独立法人或合伙企业满足此项要求。
3.2业绩要求:
F1合同包:近三年(2022年4月1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供应商至少完成过 1个类似本项目的日常税务咨询服务项目 ;
F2合同包:近三年(2022年4月1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供应商至少完成过 1个类似本项目的专项税务咨询服务项目 ;
3.3人员要求:
F1合同包:供应商须具有5名注册税务师;
F2合同包:供应商须具有3名注册税务师;
3. 4 在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询比;
3. 5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 企业名单 的, 不得参加本项目询比; (仅需企业提供)
3. 6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 执行事务合伙人或 负责人 ) 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的查询网页截图为准;
3. 7 在 “ 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 ” 中被列入供应商失信行为、企业黑名单的 且处于 处罚 有效期内 , 不得参与本项目询比。
3. 8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询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比,否则,相关询比均无效。 供应商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 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 , 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比 。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3.10供应商仅可以参与本项目1个合同包。
4.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5-01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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