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新能源充电基础设施通信业务综合服务项目
辽宁
-朝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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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朝阳市新能源充电基础设施通信业务综合服务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朝阳市新能源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朝阳市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的充电基础设施场所
2.2 项目规模:为306 处充电基础设施提供通信业务综合服务。
2.3 招标范围及内容:
|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主要服务需求 | 合同估算价 (万元) |
| H202504240004 001 | 朝阳市新能 源充电基础 设施通信业 务综合服务 项目 | 1.在306个充电点位部署视频监控 系统,配置 435 台高清监控摄像头; 2.在朝阳市新能源有限公司配置 监控大屏系统一套,实现实时监控 展示; 3.视频采用云存储方式(存储周期 为1个月); 4.采用宽带或专线类固网传输方 式,确保视频监控传输的稳定; 5.提供本项目设计方案(包括但不 限于整体项目规划、监控点位规 划、视频存储方式、视频回放方式、 视频传输方式、大屏安装方式等); 6.提供免费的安全防护及运维管 理服务。 | 120 |
2.4 服务期要求:监控系统、监控大屏系统交付期为 2025 年9 月30 日前。通信业务服务期为 5 年(2025 年 10 月 01 日至 2030 年 09 月 30 日(1825 天)。
2.5 质量要求:验收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投标
4.1 投标截止时间:2025 年 05 月 16 日 09 时 00 分
4.2 现场投标地点: 辽宁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朝阳市双塔区梧桐路 51-8 号山水鑫苑 4 号楼8 号门市房2 楼)
4.3 开标时间: 2025 年 05 月 16 日 09 时 00 分
4.4 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0000.00 元;保证金缴纳方式:电汇、保函。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5 年 04 月 25 日至 2025 年 04 月 30 日(北京时间每日上午 8:30 时至下午 16:30 时)。
5.2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
5.3 招标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或电子邮件领取。
5.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300 元,售后不退。
6.其他说明
6.1 参 与 本 项 目 的 供 应 商 应 在 辽 宁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 目 录 外 ),以下简称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登记相关信息。6.2 投标人现场领取招标文件时应携带以下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6.3 投标人以电子邮件方式领取招标文件的,应将上述现场领取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相关材料加盖公章扫描后发送至邮箱 ,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并自制表格一并发送,表格内容包括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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