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山东分公司冠县定远寨65MW光伏发电项目综合自动化保护系统设备招标公告
山东
华能山东分公司冠县定远寨65MW光伏发电项目综合自动化保护系统设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5-04-2-342-01)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山东分公司冠县定远寨65MW光伏发电项目综合自动化保护系统设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聊城冠县)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聊城市。
2.2 规 模: 华能冠县定远寨光伏发电项目规模为65MW。
2.3 标段划分: 华能山东分公司冠县定远寨65MW光伏发电项目综合自动化保护系统设备标段包1。
2.4 交 货 地 点: 山东省聊城市冠县经济开发区。
2.5 交 货 期:接到招标人供货通知后,10天内供第一批设备,30天设备全部到货。如有调整,招标人将提前通知投标人,提前或延后交货将不引起商务变化,投标人必须予以响应。
2.6 招标范围: 综合自动化保护系统设备一套,包含但不限于综合终端柜、电能量计量柜、二次设备在线监视柜、故障录波器柜等屏柜,AGC/AVC控制系统等,包括提供各类技术文件、系统的硬件配置、软件配置、性能指标、安装和试验等。详见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一级供应商分为一级集采供应商和总部部门供应商。一级集采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范围内所有单位提供采购服务;华能集团总部部门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总部部门提供采购服务。二级供应
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二级单位及其所辖企业提供采购服务。非库内合格供应商有意愿参
加库内公开招标的,按照华能供应商入库流程申请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有资格参加库
内公开招标采购活动)。
3.2 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不少于3项综合自动化保护项目合同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包含合同首页、供货范围、签字盖章页等能够证明上述具体要求的页面),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2)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或经销商参与投标。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可提供自身签订的合同业绩或所投标产品生产厂家的合同业绩。不接受同一品牌整机产品的代理商或经销商与生产厂家一同投标(零部件除外)。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04月25日至2025-05-06 17:00(北京时间)。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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