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昭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抑尘车辆采购项目(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四川
一、项目编号:N5108112025000011
二、项目名称:抑尘车辆采购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需解锁 | 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南郊 | 710,000.00元 | 94.52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货物类(需解锁)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
| A02030699 | A02030699 其他专用车辆 | 多功能抑尘车 | 程力牌 | CL5250TDYYC6型 | 1(辆) | 385,000.00 |
| A02030699 | A02030699 其他专用车辆 | 洗扫车 | 程力牌 | CL5120TXS6GH型 | 1(辆) | 325,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冯春晖(采购人代表) 、 罗来清 、 高丽梅 、 韩汝顺 、 王含诗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参照《招标代理业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执行,以成交价格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收费标准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支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0650万元。 收取对象: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评审具体情况详见附件,请中标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中标通知书。
2.监督管理部门:广元市昭化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需解锁。
3.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内容。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广元市昭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 广元市昭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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