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高新区出口加工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关于苏州高新区综保区第三置业海关监控指挥中心迁移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
-苏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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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高新区出口加工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关于苏州高新区综保区第三置业海关监控指挥中心迁移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SZHQ2025-GQ-C-0197)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苏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苏州高新区综保区第三置业海关监控指挥中心迁移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49.912993万元, 招标人为苏州高新区出口加工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苏州高新区综保区第三置业海关监控指挥中心迁移改造项目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苏州高新区综保区第三置业海关监控指挥中心迁移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苏州高新区综保区第三置业海关监控指挥中心迁移改造项目:
1、本项目的一般资格要求: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1、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3、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及响应单位为其缴纳社保。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响应供应商为联合体投标,应附有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牵头方须为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单位,项目负责人须为牵头单位在职职工。
本项目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5-06 16:00附件下载
苏州高新区出口加工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关于苏州高新区综保区第三置业海关监控指挥中心迁移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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