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法院2025年审判执行案件辅助事务委托项目招标公告
宁夏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5NCZ001176
项目编号: NXJSY-2025-政采0005
项目名称: 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法院2025年审判执行案件辅助事务委托项目
预算金额(元): 965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965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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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通区人民法院2025年审判执行案件辅助事务委托项目 | 其他服务 | 其他服务 | 1 | 项目内容包括诉前调解平台系统及审判执行办案系统所有案件信息录入、卷宗整理、扫描、上传、装订、归档、装盒、上架、质检、其他审判执行辅助工作等内容。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 965000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965000
合同履行期限: 服务期限为1年,进驻日期由合同约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策;信息安全产品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政府采购创新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3.4 供应商具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并且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3.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3.7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4-30 23: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