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新疆长途传输局科技培训中心楼消防设施性能改善服务项目(第二次)询比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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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新疆长途传输局科技培训中心楼消防设施性能改善服务项目(第二次)询比公告
本 询比项目 为 中国电信新疆长途传输局科技培训中心楼消防设施性能改善服务项目( 第二次 ) (项目编号: 【 ZJZB-2025-10788 】 ), 采购人 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长途传输局 】 , 采购代理机构 为 【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 采购 条件,现进行公开 询比 ,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 供应商 (以下简称 供应商 ) 参加询比响应 。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对新疆长途传输局科技培训中心楼消防设施性能改善服务进行采购,本项目预算金额为36.8万元(含税)。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本项目旨在对新疆长途传输局科技培训中心楼进行消防设施性能改善,以提升建筑的安全性与节能性能。项目涵盖多个环节,包括全过程工程管理、工程鉴定、设计、第三方查验检测及验收咨询等服务。
1.2.2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
1.2.3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成交人1名,成交份额100%。
注:成交人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否则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 中国电信 阳光采购网 ( 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36.8万元(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1.4项目实施地:乌鲁木齐市。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 基本资格要求: 供应商 是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于 采购人 和 询比 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明文件 。
2.2 业绩要求: 供应商 须提供自 202 2 年 01月01日 至公告发布 30日前的全国范围内同类业绩 ( 同类业绩为 技术咨询服务的相关业绩 ) 。以合同签订日期或采购订单日期为准。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 1)若 供应商 提供的合同为框架协议,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或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不予认可。
( 2)若 供应商 提供的合同为单项合同的,须同时提供单项合同(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或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不予认可。
( 3)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清晰的复印件 。
2.3 信誉状况:
2.3.1 供应商须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无 “失信被执行”记录(全国范围内),须提供最近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2.3 .2供应商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以下情形:(1)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2)行政处罚信息名单,(3)经营异常名录,须同时提供最近以上三部分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2.3 .3到响应截止之日,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但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罚款的缴纳凭证、已经移除或执行完毕的查询截图等,否则不予认可。
2.4 .4供应商若为事业单位无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截图,若为个体户无须提供“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查询截图。
2.3 .5查询路径
( 1)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路径:输入网址—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条件中输入查询信息(其中“省份”选择“全部”)—点击查询并提供网页完整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
(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路径:输入网址—输入单位名称点击查询—点击单位名称进入—依次点击进入“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依次提供网页完整查询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
2.4 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承诺书 :供应商 需提供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承诺书填写内容需符合文件要求(如存在篡改承诺书文字、格式,缺少法人或授权人签字等不符合要求的,一律否决其 响应 资格) 。
2.5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6 联合体及代理商的要求:本次 询比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 及代理商响应 。
2.7 供应商 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 采购人 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 / 响应 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 2022年01月01日 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 / 成交 、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0年01月01日 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 “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0年01月01日 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 “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
(9) 为本 询比项目 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 询比项目 的代建人;
(12) 为本 询比项目 的 采购代理机构 ;
(13) 与本 询比项目 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 采购代理机构 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 询比项目 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 采购代理机构 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的;
(16) 其他按照 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 《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的结果执行规则 ,应 对 供应商 及 其 响应 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 执行禁止采购处理 措施的 ;
(17) 法律法规、 询比文件 限定的其他情形。
2.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 “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文件 获取时间: 2025 年 02 月 13 日 20 时 00 分至 2025 年 02 月 17 日 19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
4.2 询比文件获取方式: 登录 “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 ) ” 后,通过 “招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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