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贺兰山汝箕沟太西煤火区安全与生态治理项目二期供水工程用地预审服务
宁夏
-石嘴山市
附件下载
宁夏贺兰山汝箕沟太西煤火区安全与生态治理项目二期供水工程用地预审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1.采购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贺兰山汝箕沟太西煤火区安全与生态治理项目二期供水工程已由公司会议纪要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采购人为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采购项目二期供水工程用地预审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活动。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宁夏贺兰山汝箕沟太西煤火区安全与生态治理项目二期供水工程用地预审服务
2.2 磋商编号:NXGZ4-25-04-264/F
2.3 采购范围:依据国家、行业及宁夏回族自治区的最新标准、规程、规范、技术条例的要求,须分别完成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序号 | 服务内容 | 成果 | 最高投标限价 (万元) |
| 1 | 二期供水工程用地预审编 制服务 | 二期供水工程用地预审 | 6万元 |
2.4 项目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
2.5 服务期:自接到采购人通知,提供编制方案所需资料之日起 30 日内完成二期供水工程用地预审及专家评审工作,方案上报后 20 日内协助项目单位取得专家或行政主管部门的评审意见或批复。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 响应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响应人须具有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注:测绘资质专业类别需包含工程测量、界线与不动产测绘)。
3.3 通过“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投标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失信惩戒项),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对于投标单位有行政处罚项的,查看其处罚内容,有限制投标处罚的,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磋商项目;
3.5 在同行业中有较好信誉,在资金、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6 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4-30 17:30附件下载
宁夏贺兰山汝箕沟太西煤火区安全与生态治理项目二期供水工程用地预审服务.pdf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