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邑县万城大街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窗、电梯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河北
-石家庄市
高邑县万城大街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工程)窗、电梯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高邑县万城大街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工程)窗、电梯采购项目 招标人为 高邑县新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河北航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财政 ,出资比例为 国有资金:100.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窗、电梯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高邑县万城大街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工程)窗、电梯采购项目,分别为住宅楼9#、18#、19#、20#、21#、22#、23#共7栋,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村民中心)与水泵房。主要包括采购塑钢窗;其中住宅楼9#、18#、19#、20#、21#、22#、23#涉及采购电梯设备。
2.2招标范围:一标段:窗;二标段:电梯。具体内容详见技术需求及工程量清单。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一标段:需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有与招标内容相适应的经营范围;具有履行合同,完成本工程招标内容所必须的设备、资金和专业技术能力。 二标段:投标人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其授权的经销商。制造商投标的,须同时具有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C级及以上),若投标人为新版证件只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维修或修理)];代理经销商投标的,该代理经销商应具备电梯投标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须具有投标设备制造商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维修或修理)]的扫描件(加盖制造商公章),同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C级及以上)或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维修或修理)]。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后);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1.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1.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制造商参加投标的,则制造商不能再委托经销商参与本项目投标。 3.各投标人可就两个标段进行投标,但仅允许中一个标段。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4其他要求:郑重公告: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注:因近期疫情情况,投标人不需到场,自行做好解密等相关工作。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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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05-13 09:00 至 2022-05-19 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2-06-07 09:00:00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ebeibidding.com)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高邑县高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 | 高邑县新区管委会院内、河北省邢台市桥西区守敬路1289号锦江天地商业中心7号楼1至2层铺112号 | 地址: | 高邑县新区管理委员会二楼 |
| 邮编: | 无 | 邮编: | 无 |
| 联系人: | 李伟清、吕俊涛 | 联系人: | 李雪华 |
| 电话: | 13073178273 | 电话: | 13613319286 |
| 传真: | 无 | 传真: | 无 |
| 电子邮件: | 无 | 电子邮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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