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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川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EPC)第一期()招标公告

湖北

发布时间:2025-04-22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利川市农业农村局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利川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EPC)第一期(ESLC-202504QT-004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SLC-202504QT-004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利川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利川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利发改审批〔2024〕63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利川市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资金、省级资金及县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利川市农业农村局,本项目招标根据建设资金实际到位情况分期进行,本次进行第一期招标,第一期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利川市南坪乡花屋村、野茶村、营上村、五谷村、干堰村、大田村、朝阳村,柏杨坝镇马蹄水村等2个乡镇8个村。
建设规模:建设规模为1万亩,其中新建高标准农田0.5万亩、改造提升0.5万亩,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田块整治工程、农田地力提升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和其他工程。
其他:本招标项目的总投资: 约2600万元(最终以利川市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中心评审或第三方机构评审为准)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EPC)工程总承包,包含本项目达到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和发包人要求的全部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内容,即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勘察设计、采购、施工、验收、移交、保修及服务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勘察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及专家评审)、施工图设计(含清单和预算编制)及相关配套工程设计和满足整体使用功能的所有设计、施工图报批报审及施工全过程技术服务等,设计内容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实施情况确定。采购:按合同约定进行本工程建设所需的设施、设备和工程材料的采购。施工:工程范围内所涉及的所有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的施工。施工过程及竣工验收工作:完成施工过程、竣工验收及项目移交的全部工作,完成满足各方所需的全部文件资料、技术资料、竣工图及交档等(含建设方要求提供的竣工图纸等相关电子版文件);配合完成竣工备案及竣工结算等全部相关工作。工程总承包相关管理工作:全面承担项目管理,工程质保期内的保修等工作内容。工程设计及施工的外部沟通、协调工作均由承包人全部负责。以上地质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内容必须满足法律法规的要求,承包人需配合项目报规报建、交付使用,并按国家、行业标准及合同要求,对工程设计、质量、进度、安全、环保、造价等全面负责。
标段划分:本项目仅有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365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5-30
合同估算价:26000000.00元

2.3其他:合同估算价2600万元(最终以利川市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中心评审或第三方机构评审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设计资质:具备水利行业工程设计(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及以上或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或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且同时具备工程测绘(或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拟派人员要求:(4.1)项目经理要求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以上证件原件彩色扫描件,无在建工程承诺及近1月内社保缴纳证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投标单位出具的缴纳社保承诺函);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提供以上证件原件彩色扫描件,在职证明材料提供近1月内社保缴纳证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投标单位出具的缴纳社保承诺函)。(4.2)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以上证件原件彩色扫描件,近1月内社保缴纳证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投标单位出具的缴纳社保承诺函)。( 4.3)设计负责人要求: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以上证件原件彩色扫描件,在职证明材料提供近1月内社保缴纳证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投标单位出具的缴纳社保承诺函)。(4.4)项目团队主要人员均应当在投标单位或联合体成员单位注册执业或岗位登记,且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应是投标人或投标单位出具的缴纳社保承诺函;根据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的补充通知”规定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不得出现因拖欠劳动者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 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 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文件中应作出书面承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要求投标人各成员单位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无亏损,提供财务报表或承诺函(格式自拟)。 (6)信誉要求 (6.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6.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6.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6.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6.5)没 有 被 工 商行 政 管 理部 门 在 “ 国 家企 业 信 用信 息 公示 系 统 ”(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6.8)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2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最多不超过3家;②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 ③组成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④投标过程中除联合体协议书由联合体各方签字盖章外,其余内容均可由牵头人签署、办理;⑤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4-27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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