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342当阳市河溶至沙洋段公路改建工程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湖北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S342当阳市河溶至沙洋段公路改建工程已由当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 宜 发改审批【 202 2 】 111号 ”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上级补助和社会资本。招标人为当阳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本项目起于当阳市河溶镇,接 253 省道,沿 S342 老路向东:经李家贩、徐家湾至高店子村进入当阳市与沙洋县交界处董家岗村,路线全长7.633km,设桥梁26.04m/1座,涵洞 26 道。
2.2 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内施工与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安全控制、文明施工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等内容。
2.3监理 服务期: 1140日历天。其中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为540 日历天;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为540日历天,其他服务期60日历天。
2. 4 工期控制目标:同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工期要求。
2. 5 质量要求:同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质量要求。
2. 6 安全要求:达到《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 JTGF90—2015)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 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项目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 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落实《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等政策。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需清晰可见)或电子证件,否则评委与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5-02 18: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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